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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 2024-07-08  访问量: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作业和酷暑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中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现就做好2024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安排做好防暑降温各项事宜;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所属区域用人单位,督促指导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主动与人社、工信、生态、住建、交通、国资等部门及工会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协同加强建筑施工、冶金、铸造、运输(露天装卸)、环卫、快递等行业领域以及炉前工、露天装卸人员、环卫作业人员、快递员等岗位和人群的防暑降温工作,提高工作主动性。

二、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防暑降温措施,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下发的《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作业职业健康风险提示》(https://mp.weixin.qq.com/s/Q1xhqvk1dhdpfwChLylN6Q),提前组织高温作业环境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岗位;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配备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温药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要制定并完善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防暑降温常识、急救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特别是要加大户外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职业健康检查、防止因高温作业出现意外情况。

三、多措并举,保障高温岗位作业劳动者健康权益

各相关单位要克服工作困难,强化保障能力,落实各项防暑降温防护措施;提高站位,强化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杜绝相关事故发生。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加强相关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安排人员、优化服务流程,提高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的服务质量,及时上报职业性中暑确诊和疑似病例信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把高温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设施条件,作为危害因素识别、检测、评价的必要内容。医疗机构要开设急救通道,配备专门人员及设备,确实提高中暑患者救治能力及水平,降低中暑患者死亡率。

四、严格执法,提高劳动者防暑降温防护意识

各县(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要依据法律法规加强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行业领域和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对2024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中的亮点及成效进行总结,于8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发我委职业健康科。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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