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昌市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6月9日
南昌市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从源头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地,有效控制城乡蚊、蝇、蟑螂密度,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与病媒传染病叠加传播的风险,助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21〕22号)精神,依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确保城区、县城建成区蚊、蝇、蟑螂密度符合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要求,太平镇、蒋巷镇、黄马乡、石鼻镇、李渡镇和已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蚊、蝇、蟑螂密度符合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全市已命名的41个省级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已申报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蚊、蝇、蟑螂密度符合省级卫生乡镇标准要求,其他农村乡镇蚊、蝇、蟑螂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二、实施范围
本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以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辖区范围内单位、居民区以及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等涉农县区政府所在乡镇和国家、省级卫生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农村乡镇同时开展。各县区灭蚊、蝇、蟑螂活动的具体办法由各县区爱卫会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组织形式
本次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按照“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组织形式进行。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的灭蚊、蝇、蟑螂工作,由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落实本单位、本系统公共场所和家属宿舍的统一灭蚊、蝇、蟑螂工作。各县区的灭蚊、蝇、蟑螂工作,以社区(村委会)为单位,由社区(村委会)专人负责杀虫药物的领发、组织投放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完善设施、药物准备、施药阶段、总结评估等6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9日-6月12日)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短信、微信、微博、短视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灭蚊、蝇、蟑螂的卫生知识并印制灭蚊、蝇、蟑螂防制宣传资料分发入户,营造浓厚氛围,保障灭蚊、蝇、蟑螂活动深入开展。
(二)环境整治阶段(6月12日—10月31日)
1.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在开展春季灭鼠灭蚊和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持续组织所辖街办(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和单位开展以扫垃圾、整沟渠、除积水、清蟑迹为重点的环境整治活动,特别是要组织职工和社区群众广泛开展大街小巷和房前屋后的翻盆倒罐工作,彻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详见附件《南昌市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2.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加强城市道路环卫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落实小街巷清扫保洁,健全清扫保洁制度,做到居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及时清运,主次道路干净整洁,小街巷无暴露垃圾。
3.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城投集团、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和待建工地管理,清除垃圾、杂物和积水,防止各类工地成为垃圾堆放场所,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
4.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修缮破损的窨井盖、化粪池盖,疏通沟渠、排水管道等。
(三)完善设施阶段(6月13日—10月31日)
全市各宾馆、商场、超市、饮食店、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粮站(库)、单位食堂等重点单位(场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和完善纱窗、风幕机及灭蝇灯等设施。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详见附件《南昌市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其中:
1.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和餐饮单位建设和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确保防蚊、蝇、蟑螂设施达标。
2.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宾馆等公共场所单位建设和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
3.商务部门负责督促集贸市场建设和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
4.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建设防蚊、蝇、蟑螂设施。
5.其它部门负责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单位建设和完善防蚊、蝇、蟑螂设施,确保防蚊、蝇、蟑螂设施达标。
(四)药物准备阶段(6月17日前)
今年全市灭蚊、蝇、蟑螂活动投放药物由各县(区)卫健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自行采购,需在6月17日前准备好并做好室内灭蚊、蝇、蟑螂药物分发工作。
1.室内用药:药物发放到各单位和居民住户时,应同时发放《灭蚊蝇蟑螂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宣传单。内环境应选用低毒、微毒、气味小的水剂和微乳剂,尽量优先选用名牌企业生产的质量稳定、已广泛推广应用、社会信誉度好的产品,严禁将中等毒性及以上的卫生杀虫剂产品用于室内。
2.公共外环境用药:要选择卫生、高效、低毒和低残留的卫生杀虫剂。所采购的杀虫药品必须是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号证(简称三证),其中杀虫剂必须是卫生杀虫剂(证号以WP开头),禁止将农业用杀虫剂(证号以PD开头)用于病媒生物防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充足。
(五)施药阶段(6月17日—10月31日)
1.室内施药:
(1)统一施药:6月17日晚7时整,室内统一点燃“灭蚊烟片”或使用气雾剂灭蚊蝇,半小时后投放“杀虫粉”杀灭蟑螂。
(2)集中施药:6月17日至6月23日开展集中补充施药,确保室内蚊、蝇、蟑螂杀灭。其他时间根据室内病媒生物活动情况精准施药。灭蚊烟片、蚊香使用时要放在房屋中间,周围不要有易燃物,施药时关闭门窗,人员离开,半小时后开窗通风。气雾剂不要直接对人喷,也不要喷在衣服或皮肤上,不在温度较高或有明火的地方使用气雾剂。同时注意灭蟑药使用安全。
2.外环境施药。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辖区外环境的滞留喷洒灭蚊、蝇、蟑螂药物,重点是窨井盖、沟渠周边,花圃草丛、垃圾中转站、果壳箱等部位。喷药频率原则上要求每周覆盖一次,自2022年6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南昌市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六)总结评估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1.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分别按“块块”和“条条”对灭蚊、蝇、蟑螂的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为准确评估这次活动的效果,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县(区)疾控部门开展本次活动投药前后的蚊、蝇、蟑螂密度监测和孳生地调查工作,并提交监测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
3.各县(区)爱卫会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开展情况,提炼活动中典型经验和亮点,并于 10月底前将活动的书面总结、活动图片、视频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
五、药物与经费
(一)各县(区)卫健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采购此次活动药品。为确保活动效果,市卫健委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使用药物情况进行抽查。
(二)室内统一灭蚊、蝇、蟑螂药物经费,由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自筹,财政经费不能保障的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自行承担。
(三)城区、县城公共外环境灭蚊、蝇、蟑螂工作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区)财政主要保障辖区外环境消杀药物投放、喷洒等消杀劳务人员的工资和购置消杀药品;市管公园、河道、市政环卫设施等病媒防制经费由市直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灭蚊、蝇、蟑螂活动是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也是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宣传发动、环境治理、完善设施、统一投药、督查指导“五落实”。已命名和新申报的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乡镇要自我加压,切实按照标准开展活动。
(二)统一协调部署。本次活动按“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重在治本,标本兼治,综合防治,全民参与,活动由市卫健委和各县(区)卫健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负责统一协调。
(三)开展效果监测。为检查此次灭蚊、蝇、蟑螂工作的效果,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县(区)疾控部门开展本次活动投药前后的蚊、蝇、蟑螂密度监测和孳生地调查工作,并形成监测结果分析报告。
(四)强化监督考核。各县(区)卫健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要组织督查组每半个月对辖区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轮督导,督导情况报市卫健委(第一次报送时间为6月28日)。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爱国卫生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市卫健委联系人:万琦,电话:138****2060,电子邮箱:swjwaw@163.com
附件:1.南昌市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宣传口号
2.南昌市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附件1
南昌市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宣传口号
一、全民动员,掀起全市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高潮!
二、整治环境卫生,铲除蚊、蝇、蟑螂孳生地,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三、控制有害生物、打造健康社区!
四、做好消杀灭 ,共享好生活!
五、除害防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六、杀灭小害虫,换来大健康!
七、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八、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控制“四害”密度!
附件2
南昌市2022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序号 |
场所 |
标 准 |
措 施 要 求 |
责任部门 |
1 |
居民住宅、建筑间空地 |
积水中无蚊幼虫;无暴露垃圾,无蛆,蝇密度≤3%;蟑螂成、若虫密度≤3%,卵鞘阳性率≤2%。 |
1.组织居民翻盆倒罐,清理室内及房前屋后积水,疏通下水道,对周边小型水体放养鱼类或定期投放灭孑孓药物; 2.组织消杀人员定期喷洒杀虫剂,每周覆盖一遍; 3.生活垃圾袋装,日产日清,密闭清运;坚持环境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4.6月17日组织居民住户晚在室内点燃灭蚊烟片,30分钟后投放灭蟑螂药物,每周清理一次蟑迹(包括蟑螂卵鞘、粪便、蜕皮和残肢等); 5.居民住户厨房涂抹墙体及橱柜的缝隙,消灭蟑螂孳生栖息场所; 6.住建部门负责督导物业对封闭式社区灭蚊、蝇、蟑螂工作。 |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市住建局 |
2 |
农贸市场(重点单位) |
无积水;无暴露垃圾,无蛆,蝇密度≤3%;蟑螂成、若虫密度≤3%,卵鞘阳性率≤2%。 |
1.疏通市场内的下水道; 2.委托专业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市场内的消杀工作,每周喷洒一次杀虫剂;市场有专人全天保洁; 3.市场内每个摊位配备一个垃圾桶(加盖密闭),垃圾日产日清;禽类、水产类每个摊位配备一个宰杀盆,禁止随地宰杀畜禽、水产品; 4.每月投放一次灭蟑螂药物,每周清理一次蟑迹(包括蟑螂卵鞘、粪便、蜕皮和残肢等); 5.涂抹墙体及货柜的缝隙,消灭蟑螂孳生栖息场所; 6.市场内配有灭蝇灯或灭蝇纸等,熟食(卤菜店)防蝇设施完善。 |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
3 |
宾馆、餐饮店、熟食店等重点单位 |
单位内无积水;无暴露垃圾,无蝇蛆;基本无蟑螂成若虫和卵鞘,即:蟑螂成、若虫密度≤3%,卵鞘阳性率≤2%。 |
1.委托专业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单位内的消杀工作,每周喷洒一次杀虫剂;疏通单位内的下水道; 2.单位内环境卫生设有专人全天保洁,垃圾桶加盖密闭,垃圾日产日清,公厕全部实现水冲化,无蝇蛹、无尿碱; 3.每月投放一次灭蟑螂药物,每周清理一次蟑迹(包括蟑螂卵鞘、粪便、蜕皮和残肢等); 4.涂抹墙体及货柜的缝隙,消灭蟑螂孳生栖息场所; 5.风幕机、纱窗、灭蝇灯等防蝇设施完善。 |
市卫健委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
4 |
垃圾场站、垃圾箱、公厕 |
无蛆,蝇密度≤3%。 |
1.指定专人全天保洁; 2.委托专业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单位内的消杀工作,每周喷洒一次杀虫剂,确保蚊蝇密度达标; 3.垃圾做到密闭清运,日产日清。 |
市城管和执法局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
5 |
公园绿化带、绿地 |
水体中无蚊幼;无暴露垃圾,无蛆,蝇密度≤3%。 |
1.指定专人全天保洁; 2.委托专业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单位内的消杀工作,每周喷洒一次杀虫剂,确保蚊蝇密度达标; 3.垃圾做到密闭清运,日产日清。 |
市城管和执法局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
6 |
建筑、拆迁工地 |
无蚊幼虫,基本无成蚊;无暴露垃圾,公厕无蝇蛆;食堂防蝇设施完善。 |
1.指定专人全天保洁,全面清除工地积水,杂物不在露天存放; 2.委托专业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工地内的消杀工作,每周喷洒一次杀虫剂,确保蚊蝇密度达标; 3.垃圾做到密闭清运,日产日清。 |
市住建局 市城管和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城投集团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
7 |
机场、港口、火车站、地铁站、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单位 |
积水无蚊幼虫,基本无成蚊;无暴露垃圾,公厕无蝇蛆; 单位食堂及饮食店防蝇设施完善。 |
1.指定专人全天保洁; 2.委托专业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单位内的消杀工作,每周喷洒一次杀虫剂,确保蚊蝇密度达标; 3.垃圾箱加盖密闭,垃圾日产日清; 4.全面整顿窗口单位周围的饮食店、副食店,做到纱窗、风幕机、灭蝇灯等防蝇设施完善; 5.单位食堂及饮食店每月投放一次灭蟑螂药物,每周清理一次蟑迹(包括蟑螂卵鞘、粪便、蜕皮和残肢等);涂抹墙体及货柜的缝隙,消灭蟑螂孳生栖息场所。 |
省机场建设集团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8 |
沟渠湖泊 |
水体中无蚊幼虫。 |
清理沟渠、湖泊的漂浮垃圾,疏通河道,在其中投放灭孑孓油或放养鱼类。 |
市城管和执法局 市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
9 |
机关、工厂、学校、医院、幼儿园及其它单位 |
环境整洁,无蚊幼;厕所无蝇蛆;单位食堂防蝇设施完善,无蝇;基本无蟑螂成若虫和卵鞘,即:蟑螂成、若虫密度≤3%,卵鞘阳性率≤2%;一般房间蝇密度≤3%。 |
1.组织单位职工翻盆倒罐,清理室内及房前屋后积水,疏通下水道,对周边小型水体及水池放养鱼类或定期投放灭孑孓药物; 2.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喷洒杀虫剂,每周覆盖一遍; 3.生活垃圾袋装,日产日清,闭密清运;坚持环境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4.单位食堂、库房每月投放一次灭蟑螂药物,每周清理一次蟑迹(包括蟑螂卵鞘、粪便、蜕皮和残肢等);涂抹墙体及橱柜的缝隙,消灭蟑螂孳生栖息场所。 |
市机管局 市工信局 市教育局 市卫健委 各单位主管部门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
10 |
街巷窨井盖、水表地井盖、化粪池盖 |
积水无蚊幼虫;蝇密度≤3%;蟑螂成、若虫密度≤3%,卵鞘阳性率≤2%。 |
1.组织对各居民区大街小巷破损的下水道窨井盖、水表地井盖进行全面修复; 2.组织对各居民区破损的化粪池盖进行全面修复; 3.委托专业机构对“三盖”部位定期喷洒杀虫剂,有效控制蚊、蝇、蟑螂密度。 |
市城管和执法局 市住建局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