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市直市管各医疗单位:
经广泛征集和专家评审,已审定2022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现将活动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须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赣卫科教发〔2006〕31号文件)执行,所有卫生技术人员全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必须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学分标准和要求。
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专题讲座,采取面授与远程教育(华医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必修项目(见附件),采取远程教育方式教学,播出时间为3月-12月。经学习考勤合格和网上考试合格双合格方可记录有效学分。每项必修课授予参学者1学分,授课老师2学分,各级各类医疗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全年参加市级必修项目,不得少于2学分。
(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专题讲座(见附件),由各申请单位承办,采取面授多媒体教学方式,刷卡、扫码记录学分及考勤。每项专题讲座授予参学合格者1学分,授课老师2学分。
(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学习班(见附件),承办单位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每个学习班每3个课时(含3课时以内)授予参学合格者学分1分,累计不能超过5分;授课老师每授课1次授予学分2分,累计不能超过8分。
三、对已经公布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各有关单位要将涉及到本单位的项目,通知到项目申报(负责)人,督促其做好项目的准备工作。所有项目承担人应本着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项目落实工作。授课老师如确有特殊情况需作调整,应在上课前一周与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四、为了保证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我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组织管理、授课质量、学习效果、学分授予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并适时进行全市通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咨询事宜,可与我委科教科联系,联系电话:83986770。
附件:1.附件1-2022年南昌市级必修项目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