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2023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开展健康促进。
(二)开展健康南昌行动的效果监测、分析、评价工作。
(三)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拟订;落实全市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统计、仓储调拨、发放服务等工作。
(四)承担全市干部医疗保健政策、规定及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五)承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六)承办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提升“健康促进”品质。强化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推动各县(区)要依据《南昌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要求,设置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科室),按照1.75人/10万人口的标准配置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
2.提升“健康监测”实效。协助健康南昌办开展健康南昌相关工作的培训、指导、相关工作进行监测评估;对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的健康南昌行动开展考核,并迎接健康江西办对我市落实健康江西行动的考核。
3.提升“数字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南昌市“数字卫健”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逐步加强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建设管理。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编制人数84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84人。实有人数73人,其中:在职人数7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6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983.94万元,比上年减少2929.89万元,下降59.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3.9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983.94万元,比上年减少2929.89万元,下降59.63%。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83.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24.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7.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6万元、资本性支出42.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事业单位离退休19.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43万元;精神卫生机构1667.41万元;住房公积金133.61万元;购房补贴19.1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24.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95%;商品和服务支出97.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7%;资本性支出42.40万,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83.94万元,比上年减少2929.89万元,下降59.63%。具体支出情况是:事业单位离退休19.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43万元;精神卫生机构1667.41万元;住房公积金133.61万元;购房补贴19.1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40.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来源为预算批复表中——《收支预算总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减少2.52万元,下降1.7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按照中央规定引导各部门严格控制支出,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南昌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7.4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7.4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5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
1.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以保险费等。
(三)日常公用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资本性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