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华医院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责
二、 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华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华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华医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新华医院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基础医学研究,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基础医学研究,临床医学研究,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研究,药学研究与中药学研究,医学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与健康教育。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新华医院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强化学科建设,尊重人才,提高卫生健康服务力。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新华医院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02人,实有人数91人,其中:在职人数91人,退休人员4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华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新华医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800万元,比上年增加821.08万元,增长27.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5万元;事业收入234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809.43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新华医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800万元,比上年增长821.08万元,增长27.56%。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821.0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25.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243.2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0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15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3.9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21.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9.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9.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新华医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52.51万元,较上年增加11.65万元,增长0.8%。
其中: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33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8.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5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2.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南昌市新华医院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市新华医院共有车辆0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南昌市新华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华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单位所属的除传染病医院、职业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以外的其他专科医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反映上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