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中心血站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中心血站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中心血站是南昌市卫健委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事业单位,按照卫健委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制备和检测,负责市及市级以下40余家医疗机构的临床血液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中心血站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无偿献血工作方面。
一是做好献血宣传招募。借助节日、纪念日,献血点日常宣传与单位宣讲相结合,办好单位网站、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南昌输血》等自媒体,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关系,做好献血科普“五进”活动,不断探索新的献血宣传招募方法。
二是不断提升献血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加强献血服务技能培训和检查,不断提升献血服务质量。
三是做好街头采血工作。逐渐更换陈旧献血房车,与献血点环境相融合,提升献血环境,开展“优秀献血点”评选活动。
五是精心组织团体献血工作。加强团体联系,继续推进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团体献血活动,做好高校献血活动的联系安排。
六是加强单采血小板采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招募和服务水平。
七是加强单采血小板、固定献血者和稀有血型献血者“三支”队伍建设,抓好应急献血建设。
八是加强献血点志愿分队、高校志愿分队、单采血小板志愿分队和“小志愿者”志愿分队建设,提升志愿服务队水平,促进献血工作发展。
2.血液质量安全方面。
一是坚持“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管理方针,做好质量风险教育,强化职工质量意识,抓好体系文件贯彻落实,提高质量意识和操作能力。
二是做好血液检测工作,酶免丙肝试剂选灵敏度高的四代试剂,提升检测安全水平。
三是做好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强化常规性监督和职能监督工作。
四是开展质量主题活动,加大日常质量管理和考核监督力度,狠抓管理体系贯彻落实。
五是进一步做好质控结果数据分析和使用,做好室间质评,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水平。
六是做好管理体系的内审和管理评审。严管血液采集、制备、检测、储存运输和质量管理等关键环节,确保血液质量安全。
七是做好计算机信息安全。
3.临床输血服务方面。
一是做好日常服务。做好临床走访,了解临床需求,监控血液储存质量,解决临床输血相关问题。
二是开展输血研究。推进血小板基因供者资料库建设,服务更多患者。建立红细胞供者资料库、红细胞稀有血型库,缩短紧急用血、特殊用血时间。做好辐照血项目的引进,提升免疫力低下患者输血安全。
三是做好临床输血服务。指导医院输血科建设,开展输血资质准入检查,落实临床用血安全督导,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举办好全市“输血与血液安全培训班”,做好临床输血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4.单位治理方面。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素质人才引进,加强现有人才培养使用。
二是加强考核体系建设。加强科室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提升激励效能。
三是做好财务分析和成本核算工作,提升单位运行管理水平。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中心血站是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4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6人。实有人数143人,其中:在职人数120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8人、聘用人员82人;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中心血站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中心血站收入预算总额为5101.94万元,比上年增加685.29万元,增长1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94万元;事业收入4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中心血站支出预算总额为5101.94万元,比上年增加685.29万元,增长15.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787.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62.9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21.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0万元;项目支出314.0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14.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0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1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62.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44%;商品和服务支出2220.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7%;资本性支出815.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9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中心血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1.94万元,较上年减少3514.71万元,下降7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站非税收入不再上缴财政,实行单位自行管理,不属于财政拨款。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卫生健康支出743.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4%;住房保障支出80.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3035.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来源为部门预算批复表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558.24万元,增长22.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设备购置费增多。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359.7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359.7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1、核酸检测项目:
1)项目概述:对所有采集的血液酶免检测为阴性的标本进行核酸检测,以缩短“窗口期”,降低经血液传播疾病的风险,保证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安全。
2)立项依据:《关于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11号);《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中心血站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314.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血液核酸检测样本数≥50000人份。
质量指标:卫生部盲样检测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样本发布检测结果≤72小时。
成本指标:单人检测平均成本≤62.8元。
社会效益指标:缩短血液检测窗口期,保障血液安全=100.0%。
满意度指标:用血单位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7.8万元,事业收入安排21.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0万元,事业收入16.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燃油费上涨以及车辆老旧预计维修费增加。
4.公务用车购置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中心血站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