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主要职责是:(一)承担本区域居民的预防、医疗和保健任务;(二)区域内传染病、职业病和非传染性慢性病的防控;(三)区域内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四)强化区域内医疗救治体系,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确保北院二期如期开业;(二)推动南院改建动工;(三)着手学科二级分科;(四)筹备学科需要人才。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609人,其中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09人。在职人员452人,退休人员242人,离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洪都中医院收入预算总额为97421.89万元,比上年增加297.1万元,增长0.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7.1万元;事业收入9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支出预算总额为97421.89万元,比上年增加297.1万元,增长0.31%。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742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7.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097.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9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2.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0.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13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3.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1.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类40459.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42.43万元;公用经费5696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045.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洪都中医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21.89万元,较上年增加297.1万元,增长4.17%。具体支出情况是:事业单位的离退休32.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0.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4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0.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4%;中医(民族)医院6170.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14%;住房公积金360.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85%;购房补贴138.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56962.7万元 ,较上年减少18045.33万元,下降24.0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政府采购金额、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等较上年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767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8379万元,工程预算850万元,服务预算844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13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5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3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50万元,比上年增加18.9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医院二期开业有可能增加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