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昌市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积极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学习内容,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积极组织开展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活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关键少数”
坚持对全委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2、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效能
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逐项编制标准化操作规程和颗粒化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标准化示范样本,同时制作成小视频、二维码对企业群众进行辅导和解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核对“网上办”任务清单,针对有专业办事系统但难以对接的事项,通过网页链接、二次录入等方式,逐步实现全程网办;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变更许可登记事项、医护人员注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准运证核发等事项实行“即来即办”。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网等平台公示案件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管理;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执行法制审核两级审核制。
二是开展涉企执法检查“瘦身”行动。制定印发《南昌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企业安静日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对同一对象有多项检查任务或者同一监督对象有多项检查事项的,开展联合检查。
三是修订“免罚清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要求,制定印发《南昌市卫生健康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免罚事项实行签订承诺书等替代措施,让执法更有温度。
四是组织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组织开展市本级“双随机”检查。
4、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提高立法质效。推进《南昌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立法工作,完成《条例》起草,参与一审二审草案修改,组织专家参与论证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二审调研工作。《条例》已审议通过,即将颁布实施。
二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等各项制度。制定印发《中共南昌市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南昌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管理制度(试行)》,研究调整《南昌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关于规范委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公平竞争事项等开展合法性审核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制定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和章程,为部门合法性审核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5、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部门始终以案件查办为主责主业,突出大案、要案查处。通过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单位,持续提升卫生监督执法威慑力、影响力。
二是全面开展卫生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餐饮具消毒、妇幼健康等领域卫生监督检查。
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增强执法办案能力,我市4例行政处罚案件荣获全省卫生监督执法优秀典型案例,《江西某病理诊断中心案》荣获南昌市2021年度优秀行政处罚案卷。
四是规范监督执法证件管理。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完成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及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执法证办证、换证工作。
6、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一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规范受理程序。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积极应诉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全年未发生因行政应诉引起的行政复议,未发生行政执法决定被撤销的情形。
7、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科学精准、务实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以最快速度阻断病毒传播链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和媒体曝光力度,市卫健执法局联合省电视台,对部分县区民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抽查。
(三)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情况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卫健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考试,参考率100%,优良率98.6%。
二是落实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根据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专项普法、“洪城护‘未’防线”进校园、“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和结对帮扶村(社区)群众旁听庭审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一线监督执法人员承担多户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单位监督任务,及省市重大会议、活动保障,执法人员数量与工作任务不相匹配。
(二)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推进力度有待加强。推进法治建设方式较为单一,是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析、谋划、开展工作不多。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健康权益的能力;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二)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和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将卫生健康重点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内容。强化专业培训,推进卫生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扣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卫健委关于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推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保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