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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司法局部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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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区政府《南昌市红谷滩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谷办发﹝2020﹞32号),南昌市红谷滩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

(二)起草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审查修改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承办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撰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督查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管理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七)负责本系统的服装和公务执法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电话:0791-8383059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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