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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司法局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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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司法局内置股室5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信息、调研、文秘、信访、新闻发布、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和国有资产,监督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编制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实施。

二、依法行政股:承办区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有关决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与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等的法律审核;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承担区政府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草拟工作。

负责行政复议事项的咨询和受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及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三、普法法治股:负责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法律服务股: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管理、指导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负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定的审查、申报和年检工作;管理、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工作。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工作。

五、社区矫正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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