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统计法制室、统计业务科、办公室、经济调查队
办公地址: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20楼
工作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统计制度和管理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规和规章草案,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服务业、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镇(街、处)的经济、社会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道及管理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组织实施全区性统计执法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承办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区城乡一体化收入调查统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名职务:缪新华 局党组书记;杨薇 局长;毛益畴 副局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电话传真:0791-83838453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0791-8383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