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6号)和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南昌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洪农局发〔2023〕103号)要求,围绕全区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展示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现结合我区实际,向社会公开遴选2家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全区范围具有科研教学推广能力较好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等单位。在农业种养殖推广领域应用新技术,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及社会层面的良好反应。
二、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1.示范基地必须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基地基础设施较好,技术力量强,拥有自己的技术团队,有能力按照项目需要举办观摩、展示、培训等活动;3.单位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4.承诺按照项目要求制作品种农艺性状、技术要点标牌,科技示范基地标识牌,并树立在展示地块醒目位置;5.最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违约记录。
三、遴选程序:申报单位在2023年9月7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需标明单位名称、性质、基地位置、面积、地力、地势、种植结构布局、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供在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流转合同、主推技术实施方案、开展技术推广活动等佐证材料,经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和实地考察后,择优遴选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后统一悬挂“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保证农业最新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推广带动红谷滩区内相关种养大户和农民使用新品种、新技术。
五、示范基地应尽义务及享有权利:示范基地应开展主推技术推广任务、按照要求提交项目验收资料;示范基地完成考核后,区农业农村局对基地购买农药、化肥、试验设施设备及其它应用新科技技术发展农业的给予适当补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9月7日前)向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联系人:万聪,联系电话:83837632。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