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 > 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 政策文件与解读

关于申报红谷滩区2021年度数字经济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来源:聚焦“一号发展工程”全力发展数字经济 发布日期:2022-10-26 17:18:00

红谷府发〔2022〕31号

一、支持范围

1.基本要求:申报单位须是红谷滩区注册纳税的数字经济产业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为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为63-65),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认真履行红谷滩区经济统计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涉及财政资金使用不诚信行为。

2.奖补期限: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发生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

3.符合本次补贴申报政策的支持范围,每个具体奖励补贴事项均有具体的支持对象和范围,详见各类《奖励补贴申报条件》。

4.同一企业若同时符合市级或区级层面同类型资金奖补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选择,不进行重复奖励。已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享受普惠性政策支持。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陆惠企通平台,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各项材料首页和签章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加盖骑缝章。上传所需材料仅限PDF格式。网站链接为:http://www.jxzwfww.gov.cn/。

2.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30日。请申报单位于11月30日24点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3.工作流程:初审、第三方机构评议审查、公示等环节。

三、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可以同时申报各类奖励补贴,需符合各类别奖励补贴申报条件。

2.受奖补企业(单位)应将补助资金持续用于数字产业发展,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发挥政策效益。

3.对提供虚假材料申报的企业(单位)、个人,经核实后取消其3年内申请认定的资格。若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或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停止享受相关政策,依法处置,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将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开。

4.本通知细则由区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四、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红谷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91-83830553。

附件:1.红谷滩区2021年度数字经济产业奖励补贴申报条件

    2.奖补申请表

    3.红谷滩区数字经济规上企业名单    

关于印发《关于申报红谷滩区2021年度数字经济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1

红谷滩区2021年度数字经济产业

奖励补贴申报条件

按照《红谷滩区关于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红谷办发〔2021〕78号)的有关条款,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数字经济企业的界定

在红谷滩区注册纳税的数字经济产业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为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为63-65)。(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科工局、区市监局)

二、兑现流程

(一)经济贡献奖励

条款内容:对未入驻我区市级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区,但在我区辖区内的新增数字经济企业,比照其年度所缴纳的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前5年按当年对区级经济贡献予以全额奖励,第6-8年按当年对区级经济贡献的50%予以奖励。

1.申报条件

(1)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2年8月24日,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关系新落户在红谷滩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数字经济企业;

(2)企业未入驻市级及以上认定挂牌的数字经济特色园区。

2.申请材料

(1)奖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记账凭证;

(4)企业现场图片,包括企业门牌、办公场所等现场图,可直观看出企业真实存在并正常营业;

(5)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审计报告。

3.办理流程

(1)所在乡镇、街办对企业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和是否正常经营进行审核;(责任单位:所在乡镇、街办)

(2)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材料完整的企业,提出初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

(3)第三方机构复审,提出复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4)复审通过,兑现资金。(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

(二)特色园区奖励

条款内容:每年组织对经区级认定的数字经济特色园区进行评估,对评估认定为优秀、合格的区级数字经济特色园区运营主体分别予以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该条款待园区相关考核办法出台后再另行兑现。)

(三)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条款内容:对数字经济规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5000万元(不含)人民币(下同)的,每年给予人民币25元/m²/月租金补贴(累计不超过500m²),实际租金低于25元/m²/月的,按实际发生数予以补贴;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每年给予45元/m²/月租金补贴(累计不超过1000m²),实际租金低于45元/m²/月的,按实际发生数予以补贴。租金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由企业先行缴纳,具体金额及面积以企业与办公场地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补贴期为三年,一年一补。

1.申报条件

(1)纳入我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详见附件3:红谷滩区数字经济规上企业名单);

(2)企业租赁的办公场地须在红谷滩辖区内。

2.申请材料

(1)奖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缴税凭证;

(4) 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审计报告;

(5)加盖公章的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2021年8月-2022年8月产生的房租费用发票(含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办理流程

(1)区科工局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材料完整的企业,提出初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2)第三方机构复审,提出复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3)复审通过,兑现资金。(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

(四)就业员工补贴

条款内容:对新增数字经济企业达到规上企业的规模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员工,数量达到20-50人(不含)的,按800元/人给予一次性综合补贴;数量在50-100人(不含)的,按1000元/人给予一次性综合补贴;员工数量在100人以上的,按1200元/人给予一次性综合补贴。

1.申报条件

(1)2021年8月25日起至2022年8月24日,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关系新落户在红谷滩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数字经济企业;

(2)纳入我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详见附件3:红谷滩区数字经济规上企业名单)。

2.申请材料

(1)奖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达到规模之日的时间证明,即营收达到2000万元时的纳税申报表;

(4)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审计报告;

(6)企业达到2000万元营收后缴纳社保时间超过半年的企业员工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及此期间员工工资发放凭证;(注:缴纳社保时间截止兑现通知发布之日)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办理流程

(1)区科工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材料完整的企业,提出初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

(2)第三方机构复审,提出复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3)复审通过,兑现资金。(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

(五)各级荣誉奖励

条款内容:对当年获得国家级荣誉的数字经济规上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部级荣誉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厅级荣誉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1.申报条件

(1)纳入我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详见附件3:红谷滩区数字经济规上企业名单);

(2)申报企业于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获得市厅级、省部级或国家级的数字经济领域的荣誉称号,并在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认可。

2.申报材料

(1)奖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缴税凭证;

(4)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审计报告;

(5)企业获得的经备案认可后的荣誉证明文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办理流程

(1)区科工局、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材料完整的企业,提出初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有关单位)

(2)第三方机构复审,提出复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3)复审通过,兑现资金。(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

(六)各类活动运营奖励

条款内容:数字经济规上企业在红谷滩区辖区内举办展会、论坛、赛事等数字经济相关活动,在报红谷滩区审核认定后根据活动规模给予相应奖励:举办全球性活动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举办全国性活动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举办全省性活动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其承办活动的花费为基准,以对应的100万、50万、20万为最高限额的方式进行奖励。)

1.申报条件

(1)纳入我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详见附件3:红谷滩区数字经济规上企业名单);

(2)展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由申报企业主办或承办,并获得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认可;

(3)展会、论坛、赛事等活动举办时间处于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活动地点在红谷滩辖区内。

2.申报材料

(1)奖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缴税凭证;

(4)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审计报告;

(5)主办或承办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活动场地租赁合同、相关收付款凭证及发票;

(6)活动规模、影响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报道、照片、视频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办理流程

(1)区科工局及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材料完整的企业,提出初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有关单位)

(2)第三方机构复审,提出复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3)复审通过,兑现资金。(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

(七)市场采购奖励

条款内容:支持市场采购合同奖励。对当年参加红谷滩区集中采购包含服务、货物及工程的,中标合同总价100万元(含)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按照合同总价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参加南昌市(红谷滩区除外)集中采购包含服务、货物及工程的中标合同总价100万元(含)以上,按照合同总价的8%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参加江西省(南昌市除外)集中采购中标合同总价100万元(含)以上,按照合同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

1.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关系在红谷滩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数字经济企业;

(2)集中采购行为发生在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

(3)集中采购内容为数字经济相关。

2.申报材料

(1)奖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缴税凭证;

(4)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4日期间的审计报告;

(5)在职员工社保证明;

(6)中标通知书;

(7)市场采购合同及发票;

(8)银行收款回单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办理流程

(1)所在乡、街办、管理处对企业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和是否正常经营进行审核;(责任单位:所在乡、街办)

(2)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材料完整的企业,提出初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

(3)第三方机构复审,提出复审意见;(责任单位:区科工局)

(4)复审通过,兑现资金。(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财政局)

(八)人才公寓出租补贴

条款内容:开展数字经济人才社区试点,规划建设集居住消费、社交文娱、就学就医等配套功能的人才社区,以相对市场优惠价格出租至重点企业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年限可放宽至10年。

(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

(九)高管人员奖励

条款内容:在有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为数字经济规上企业高管人员在区落户、家属随迁、子女就学等提供便利条件。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


微博
微信
抖音
掌上红谷滩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