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南昌市管局组织召开《南昌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南昌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专场新闻通气会。
本场新闻通气会由市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小波主持,并同市管局副调研员李晓东共同发布。何小波和李晓东分别就两个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特点等作详细解读。
《南昌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南昌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于2020年3月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其中,《南昌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共8章68条,在结合南昌市实际情况的同时,细化了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施办法》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补充明确有关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操作程序和制度标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南昌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共8章49条,以全面加强南昌市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为核心,坚持从严从紧,强化配备、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着力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机制。两个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促进全市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