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行政中心各机关大院人员、车辆出入的管理,维持院内交通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结合我市机构的调整以及各单位车辆变动和单位干部流动性比较大的实际情况,依照《南昌市红谷滩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办理及管理暂行办法》、《南昌市行政中心通行证(一卡通)办理实施方案》规定,我局将对市行政中心的车辆电子通行证及人员识别门禁权限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一)车辆电子通行证
已办理过上年度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并且没有发生变动的各单位车辆列入年审范围,主要如下:
1.市行政中心各机关公务保障用车、驻楼各单位保留的机要通信车辆,在编在岗机关干部职工以及借调、聘用等工作人员私家车辆;
2.驻市会议中心市级公务平台公务保障车辆;
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和驻市行政中心以外(含红谷大厦)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用车及各单位1辆机要通信用车;
4.市管企业、中央、省驻昌有关单位、金融机构及驻军等单位主要领导用车及各单位1辆机要通信用车;
(二)人员识别门禁权限
已办理过上年度人员识别门禁权限并且没有发生变动的人员列入年审范围,主要如下:
1.驻市行政中心、红谷大厦市直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及驻楼办公单位、协作部门、营业网点等工作人员;
2.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和驻市行政中心以外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含以上各单位办公室主任)。
二、年审方式
(一)车辆电子通行证
1.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公效率,减少重复提交材料的繁琐程序,已办理过上年度车辆电子通行证并且人员车辆没有发生变动的可以不用提交人员编制册、车辆行驶证等纸质复印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申报办理车辆年审工作。
2.办理车辆电子通行证年审需填写《南昌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年审申请表》(详见附件,附件可在我局网站下载,网址:jgj.nc.gov.cn),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一份申请表电子文档。
3.各单位办理人员持本单位人员的车辆年审办理材料到市政府大楼北一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保卫科1062室办理。所年审的车辆经审核通过后,将在车辆进出管理系统后台对其授予进出权限。
4.未办理过上年度车辆电子通行证的车辆不列入年审范围,各单位有新办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的车辆,按照《南昌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办理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办证材料,由市机关事务局安全保卫科审核办理。
(二)人员识别门禁权限
1.已办理过上年度人员识别门禁权限,并且人员没有发生变动的可以不用提交人员编制册、身份证等纸质复印材料,由各单位统一申报办理年审工作。
2.办理人员识别门禁权限年审需填写《南昌市行政中心人员识别门禁权限年审申请表》(详见附件,附件可在我局网站下载,网址:jgj.nc.gov.cn),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一份申请表电子文档。
3.各单位办理人员持本单位人员识别门禁权限年审办理材料到市政府大楼北一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保卫科1079室办理。所年审的人员经审核通过后,将在人员进出管理系统后台对其授予进出权限。
4.未办理过上年度人员识别门禁权限的人员不列入年审范围,各单位有新办理的人员按照《南昌市行政中心通行证(一卡通)办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办证材料,由市机关事务局安全保卫科审核办理。
三、年审时间
本次车辆电子通行证及人员识别门禁权限年审工作将同步进行,办理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办理年审的人员与车辆进行认真统计、严格把关,认真对照各自本单位上年度历次已办理的车辆电子通行证和人员识别门禁权限信息,将符合条件的车辆和人员统一整理好材料集中进行办理。
2.各单位务必按照年审时间提交办理材料,以避免因错过年审而导致车辆电子通行证和人员识别门禁权限失效的情况发生。
3.年审工作中如任何单位和个人出现虚假填报情况,一经发现,将报告各单位派驻纪检组或市纪委监委。
4.从2023年8月7日零时起,各单位未经年审的车辆和人员将不得进入市行政中心各机关大院。
联系人:安全保卫科 张丹丹 83883980
附件:
1.《南昌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年审申请表》(填写市领导工作用车)附件1
2.《南昌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年审申请表》(驻市委大楼单位填写)附件2
3.《南昌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年审申请表》(驻市人大大楼单位填写)附件3
4.《南昌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年审申请表》(驻市政府大楼单位填写)附件4
5.《南昌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年审申请表》(驻市政协大楼单位填写)附件5
6.《南昌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年审申请表》(驻市会议中心大楼单位填写)附件6
7.《南昌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年审申请表》(驻红谷大厦大楼单位填写)附件7
8.《南昌市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年审申请表》(驻市行政中心以外单位填写)附件8
9.《南昌市行政中心人员识别门禁权限年审申请表》附件9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