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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兑现的通知
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日期: 2024-04-29   访问量: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各驻昌金融机构、辖内地方金融组织:

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23〕7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洪金办字〔2023〕33号)文件要求,现集中开展2023年度考核类及部分申报类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其余奖励兑现按实施细则要求执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0日

二、申报地点

南昌市金融办(地址:红谷滩区新府路118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北楼5103办公室)

三、申报流程

各申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交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对材料进行初审,聘请第三方机构按照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进行初评,组织评审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定,并按相关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予以兑付。

四、申报材料

(一)银行机构:奖励申请自评报告;申请表;考核数据材料以及相关承诺材料等。

(二)保险机构:奖励申请自评报告;申请表;2023年投入我市重大重点项目情况说明;资金到位的银行对账单;考核数据材料以及相关承诺材料等。

(三)证券机构:奖励申请自评报告;申请表;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辅导协议或合作协议;相关主管部门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承诺材料等。

(四)私募基金、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奖励申请自评报告;申请表;营业执照;中基协登记备案材料或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备案材料;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基金实缴出资证明材料;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信息;支付凭证或银行对账单;投资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承诺材料等。

(五)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机构:奖励申请自评报告;申请表;年度财务报表(需注明考核指标数据);税收贡献证明材料(如完税证明)以及相关承诺材料等,其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还需提供当年业务台账。

(六)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奖励申请自评报告;申请表;指标完成佐证材料以及相关承诺材料等。

申报“突出贡献奖”“普惠金融发展贡献奖”“绿色金融发展贡献奖”的金融机构,需另提交相应奖励申请报告及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各申报对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南昌市信用体系黑名单库;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2.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请表(模板)

3.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奖

励申报承诺材料(模板)

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李  琳(金融科)  联系方式:83860602

杨睿奇(上市科)  联系方式:8388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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