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金融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公开2014年度南昌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等。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处,联系电话:0791-83953710(传真)。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南昌市金融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办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办党组书记李水平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陈佳羚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处,由李志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办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登记。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建设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互联网、展板进行公开。市民可以通过南昌市金融办门户网站(http://jrb.nc.gov.cn/),查阅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向我办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布政务微博224条,金融要闻56条,政务公开7条,工作动态40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有关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由于我办没有行政审批职权,因此网站上未设立“办事指南”。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不足,公开项目创新不够;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办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针对性、时效性,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