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汲取前期事故的深刻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牢扭住“年底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这一目标,以更严要求、更实措施、更务实作风,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我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及交通事故防范两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情况
2023年以来,我县共派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检查(暗访)组190个,出动人员551人次,联合执法35次,检查零售店(超市、香烛店、食杂店等)849家,排查安全隐患40条,发现非法违法经营40家,查扣烟花爆竹1057件(已移交公安机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2人,立案查处批发企业违法案件4起、零售店违法案件5起,罚款9.1万元。公安机关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19起,行政处罚19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7000余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工作调度,压紧压实责任
进贤县在收到《南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安办字〔2023〕97号)后,立即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进贤县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进安办字〔2023〕57号),明确了公安、应急、市监、交通运输、邮政管理、供销社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抓重不抓漏”的理念,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
(二)开展风险研判,查找风险点
(召开风险研判会)
召集相关部门深入研究,经过分析研判后,查找到主要风险点如下:
一是工厂厂房可能被违规利用。对“7·11”湖南省醴陵市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厂爆炸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风险点主要是遗留的工厂和偏远的厂房可能存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例如,县域内原已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的工房,以及原来从事过烟花爆竹生产的乡镇辖区内偏远地区的养猪场、空置厂房和民房等可能被违规利用,作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工厂。
二是群众燃放烟花呈上升趋势。今年以来,南昌市在春节和国庆期间,均开展了大型烟花燃放活动,可能给社会上带来禁燃禁令已经取消,可以放开燃放的误导。因此,可能导致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更加活跃,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的风险因素不断增大。
三是非法销售烟花情况可能加剧。新冠疫情期间,我县家庭及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受到限制,燃放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疫情进入新常态后,人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意愿强烈,可能存在报复性燃放情况,烟花爆竹销售市场需求因此急剧扩大。有不少人员希望能够销售烟花爆竹,因此可能带来非法销售的风险。
(三)加大排查力度,精准管控措施
对于上述安全隐患点,我县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领域的检查排查力度,下沉到乡镇、工厂和经营销售点,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了解掌握第一手真实准确情况,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一是对已退出企业进行排查。对已退出的5家烟花生产企业和4家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对这些企业的原生产场所进行了逐间、逐栋、逐厂无死角无遗漏的排查,均未发现非法生产情况。应急和公安两部门联合,抽查了七家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其中:进贤县敬业、求实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地已改造为李渡酒业生产基地,进贤县东南花炮有限公司已改为进贤县颐和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销售公司),进贤县赣抚花炮有限公司改为医疗器械公司。现场抽查部分车间和中转库,均没有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迹象。李渡镇和长山晏乡政府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所有的退出企业和废弃厂房进行排查后,均没有发现生产烟花爆竹的迹象。
(进贤县诚信礼花有限责任公司)
(进贤县诚信烟花有限责任公司)
(进贤县赣抚花炮有限公司(转为医疗器械))
(进贤县赣抚花炮有限公司(转为医疗器械))
(进贤县豪缘花炮有限公司(废弃))
(进贤县东南花炮有限公司(进贤县颐和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二是对已退出人员进行排查。经过排查了解,各企业负责人流向如下:已退出的5家礼花弹和烟花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转入李渡烟花集团从事管理工作;退出的4家爆竹生产企业负责人中,有2家主要负责人现已转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另外2家主要负责人改行做工贸企业,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还对已退出的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原涉药技工进行了流向排查。李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共排查120人,人员流向如下:转入进贤县创新礼花有限责任公司80人,转入医疗器械企业14人,退休在家23人,3人去上栗洋丰烟花公司。长山出口花炮有限公司共排查39人,人员流向如下:转入进贤县创新礼花有限责任公司6人,自谋职业20人,退休在家8人,外省回原籍5人。
三是排查现有生产企业加工情况。对现有的2家烟花生产企业、4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生产企业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按章操作、原材料库房、中转库房和成品库房、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了严格检查。还聘请了专家协助现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处罚。
四是排查烟花爆竹运输过程。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严查企业运输过程。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购进的烟花爆竹在道路运输中存在的未使用危爆车运输、驾驶人员及押运员无证上岗、无烟花爆竹运输证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打击。
五是排查违规经营和销售情况。按照《进贤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通知》的职责分工,组织各乡镇和部门,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超市、南杂店、香烛店、食杂店等进行集中排查,对发现的非法经营和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各乡镇、公安、应急、市监、交通运输部门、供销社等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持续开展排查行动,保持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二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出库登记、半成品存放、成品流向是否录入流向系统、危废品销毁等进行管控,防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危废品被非法生产经营者利用、销售。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购买烟花爆竹合同、运输证以及运输环节车辆、人员进行管控,防止出现无合同购买、无证运输、非防爆车辆运输、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无资质上岗;同时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是否向无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的经营人员销售烟花爆竹非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是进一步开展宣传举报。充分利用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LED显示屏、张贴举报宣传画报、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宣传,对查实的举报,依据《进贤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四是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建立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机制,成立联合执法小组,通过市场巡查、接受群众举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二、交通事故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进贤县接连发生了“6·29”较大交通事故及“8·3”、“9·4”两起亡2人交通事故,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分析论证,查明了每起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治理对策及常态化机制。
(一)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对2023年“6·29”较大交通事故及“8·3”、“9·4”两起亡2人交通事故原因全面分析,发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交通安全意识待提升。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认识还不够深,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掌握还不够,交通安全观念比较淡薄,交通安全出行的随意性较大,从而容易滋生较多的逆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待夯实。发生的这几起交通事故都与运输车辆有关,一定程度暴露出部分运输企业未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企业所属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对企业所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够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是疲劳驾驶查处待改进。目前,查处疲劳驾驶主要依靠上级推送和集成指挥平台、江西省货运监管平台预警,但在电脑系统中集成指挥平台和江西省货运监管平台均无法实现实时预警,需要人工不断地进行刷新后才会出现预警,且无预警提示音。
(二)事故防范和治理对策
为深刻吸取2023年“6·29”较大交通事故及“8·3”、“9·4”两起亡2人交通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特提出以下事故防范和治理对策: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坚决堵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漏洞;要严格按照“三个一律”工作要求,加强对运输企业源头管理,开展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查处企业和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风险驾驶人、车辆及企业一律落实整改措施。各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所属车辆动态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事故发生。
二是强化隐患治理,有效提升道路安全通行水平。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对辖区存在安全风险的道路设施进行优化、升级,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特别是对双向两车道的国、省、县道,要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风险的路口、路段要组织专家论证,不断优化道路安全设施。建议对平交路口、弯道、坡道等事故易发路段,通过施划禁止变换车道的中心单实线,降低超车、占道通行的风险;要增设“事故多发、减速慢行”等警告标志和施划热熔型“横向减速震动标线”,提醒过往车辆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要调整道路最高限速,防止因车速过快导致事故多发。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国省道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路面管控的协同配合联动机制,围绕国省道、重点集镇周边道路,最大限度强化对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特别是G353国道要依托国省道联勤机制,相关部门要增加路面巡查频次,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酒醉驾、超速、超载、占道行驶等重点违法开展专项整治,并利用电子警察等科技设备手段进行抓拍,对违法打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是强化舆论引导,加大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劝导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双微”平台以及农村大喇叭、橱窗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重点宣传酒醉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占道行驶、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等突出违法行为危害性,收集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曝光,让群众能看到宣传提示、感受到宣传氛围,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在国省道和农村道路事故多发路段,通过宣传标语等方式,提示群众注意文明驾驶、安全出行。要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全力推进“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对事故多发的国省道的沿线村庄进行交通安全劝导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出行人员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常态化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按照交通安全综合治理“60条措施”,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指数,坚决织好防范道路交通事故这张“网”,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一是持续压实主体责任。一方面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综合治理60条措施,在已明确各乡镇、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并将职责履行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综合绩效考核范畴,以督导考核、追责问责倒逼乡镇、部门履行好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持续抓好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按照“三个一律”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定期做好企业风险画像,联合应急、交通部门督促企业消除隐患,强化内部管理,杜绝事故源头隐患的出现。
二是持续分析安全形势。继续做好全县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全要素、全角度分析,深入研判事故规律特点,查找人、车、路、企各类风险要素存在的管理问题,分析各类社会问题、经济现象、天气环境等因素与道路交通事故的细微关系,切实通过小事故去找大问题,通过单个事故去做全局分析,不断提升事故预防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持续强化路面管控。紧紧围绕“百日攻坚”等行动,结合事故分析和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路段特点,合理科学安排勤务,在落实好早、中、晚三个时间段国省道秩序整治的基础上,根据近期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发生的特点,加强凌晨至清晨(0:00—7:00)时间段的整治,以持续的秩序整治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继续做好路面巡查工作,融合警力,织密路面巡查网络,做到白天见警车,晚间见警灯,全面提升路面的巡查频次和密度。
四是持续强化头盔佩戴。继续推进“守门守路”活动,在实行头盔佩戴日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对发现纠处的不戴头盔行为抄告至当事人所在的单位、乡镇和社区,通过曝光,达到教育一人引导一片的效果。在抓好头盔佩戴治理的同时,全面开展三轮电动车喷涂号码的工作,规范三轮电动车的管理,严查违法载人的行为,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持续强化隐患治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加大对农村公路、城市道路的隐患排查,加强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车流量大的穿村过镇的平交路口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加大对27处未整改隐患及新排查出来的隐患治理的督导,通过发送提示函等形式,督促隐患治理单位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早整改、早清账、早销号,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设置临时性防护设施进行管控,最大限度的杜绝事故隐患。
六是持续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一盔一带”、“三零一戴”主题宣传,积极开展“三零”企业、单位、社区、村庄创建活动,把宣传教育、警示曝光、提示告知贯穿始终,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效能。突出重点人群,特别是农村“一老一小”、学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分众化宣传教育,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故为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程度,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常识的知晓率,提高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认识,确保他们知敬畏、守法律、保安全。
进贤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