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进贤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案卷制作质量, 根据《南昌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洪府发〔2010〕23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结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
二、评查方式
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与县司法局组织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评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2022年4月20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对照《江西省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南昌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对2021年办结的全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 并于4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以及案卷目录(含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县司法局。
(二) 评查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司法局从案卷目录中随机抽取行政处罚案卷5宗、行政许可案卷3宗、行政强制案卷1宗;各单位于4月22日前,将被抽取的案卷报送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抽调相关科室和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案卷评查组,对照案卷评查标准对各单位参评案卷进行评查。
(三)通报阶段(2022年5月20日前)
案卷评查结束后,县司法局对整个评查情况和案卷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对案卷优秀率较高的前3个行政执法部门,以及评为优秀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通报表扬。对在评查中发现有突出问题的案卷将评为“不合格”案卷,专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通报批评。本次案卷评查结果将纳入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本部门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把案卷评查工作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针对案卷评查情况通报指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联系人:黄腾达 联系电话:8562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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