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根据全国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的通知》、《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的通知》(赣林资字〔2023)39号〕、《关于开展全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的通知》(洪林长办字〔2023〕39号〕要求,我镇决定自2023年5月至11月开展全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现将《张公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进贤县张公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全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全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
项行动”),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彻底查清破坏林草资源问题为基础,以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严肃追究监督管理不力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强力整治林草资源管理秩序,推动依法依规治党,提高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为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以卫星遥感判读图斑、
日常监管、舆情反映、群众举报等为线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草
原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2022年以来各类毁林毁草问题,严肃追究违法主体责任和涉案公职人员责任,坚决遏制毁林毁草问题发生。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向前追溯。
(二)清理纠正违法违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政府及有
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涉草文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现行的法规政策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不跑偏、不变形、不走
样。
(三)全面回收林草资源。运用督查督办、媒体曝光、
警示约谈、强制执行等综合手段,推动各村委会依法依规回收被破坏的林地和草地资源。严格按照国土绿化等相关标准和规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第一个造林季(种草季)恢复林草植被和林草生产条件。
(四)评估专项行动成效。认真评估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将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村委会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三、组织领导
进贤县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林业办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林业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生态环境股、司法所、派出所、农业农村办、镇纪委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研究解决专项行动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汪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林业办、镇自然资源中心所、环保股、司法所、派出所、农业农村办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调度(详见附件1),并将调度情况上报张公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各村委会要参照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做法,切实加强对
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及时向本级林长汇报专项行动部署
和开展情况,涉及有关重要工作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镇级林
长请示报告。为加强工作衔接,各村委会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专项行动对接联络工作,联络员名单(含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等)于6月10日前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镇政府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印发开展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专项行动。各村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统筹部署推进专项行动。各村委会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营造严打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群众举报,丰富案件线索来源。(镇纪委举报电话:0791-85535805)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6日—8月)
各村委会全面梳理日常监管成果、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线索,结合森林督查2022年第二期、2023年各期推送的疑似图斑和草原变化图斑,对全域范围内毁林毁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全面建立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台账。镇林业办将各村委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基本情况、矢量数据、查
处、整改各项信息上报到县林业局。
各村委会在排查问题的同时,要认真梳理违反国家林业
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涉林涉草地方政策文件,
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现行的法规政策与上位法保持
一致。
(三)重点整治阶段(7月—9月)
各村委会将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结合起来,将重点整治工作与即将开展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存量问题清零专项动和森林督查变动图斑、问题图斑数量压减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毁林毁草案件,坚决遏制毁林毁草现象发生。
1、严肃查处。各村委会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
明确时间节点,实行销号管理。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及存在的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对涉案林地草地要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对涉案林地草地应收尽收,及时复林复草,确需使用林地草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在查办毁林毁草案件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厘清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责任,依
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2、督查督办。镇林业办结合辖区各村委会排查核实结果,从中筛选出一批案情严重、性质恶劣、顶风作案、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毁林毁草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并分别于6月15日前、9月15日前报送毁林毁草典型案件或问题严重的村委会至上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跟踪指导。林业办专项行动指导组深入各村委会开展督查督办,积极指导专项行动开展。特别针对案情严重、性质恶劣、顶风作案、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毁林毁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对此次专项行动中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进展慢、隐瞒不报、避重就轻、整改不力、问题严重的村委会和典型问题将采取约谈、通报、发林长提示函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4、及时移送。林业办凡确认非法毁林毁草案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或涉黑涉恶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辖区内林草资源管理中存在失职渎职、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11月)
各村委会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特别是要认真分析林草资源管理方面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查找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秩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效,推动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领会开展好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对纵深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林长制作用,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特别是狠抓大要案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要务求实效,不得以文件、会议代替落实,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造成恶劣
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依法严肃处理。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聚焦问题多
发、频发重点区域,对生态破坏严重、打擦边球搞变通、社会舆论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毁林毁草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敢于亮剑、狠抓典型,形成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守护生态安全底线。主动加强与公检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利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专项行动即查案又查人,要通过严肃追究部分失职渎职公职人员的责任,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进一步提升各级党政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村委会要充分研判近年来毁林毁草问题发生的规律和特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尤其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应对,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化解一类风险,完善一项制度、堵住一批漏洞,加强森林资源监
管。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公益林规范化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森
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四)及时报送材料。请各村委会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于每月6日前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村委会上报情况于每月8日前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结束后,林业办于10月10日前将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总结报告(包括开展情况、采取措施、主要结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正式行文上报县林业局。
(联系人:镇林业办熊玲;联系电话:13970982159;邮箱:284861301@qq.com)
附件:1.进贤县张公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
进贤县张公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进贤县张公镇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 敏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曹水龙 主任科员
成 员:李广华 司法所所长
吴 骞 派出所所长
李 翔 自然资源所所长
郑华清 环保股股长
熊 玲 林业办主任
颜振云 农业农村办主任
胡健敏 纪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汪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