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创新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依托“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民生资金的监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民生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廉洁高效。经研究决定,现将《白圩乡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工作专班职责》《白圩乡“码”上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白圩乡“码”上咨询回复制度》《白圩乡“码”上诉求处理制度》《白圩乡“码”上回访制度》印发给你们。
中共进贤县白圩乡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
白圩乡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工作专班职责
为切实推动“码”上监督工作开展,确保“码”上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白圩乡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工作专班职责。
(一)工作专班负责“码”上监督日常工作运行,专班成员各司其职,团结协作;
(二)工作专班负责“码”上监督工作平台数据的录入、工作动态的发布、事项办理的宣传、规则制度的执行等工作,形成工作台账;
(三)工作专班负责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咨询诉求、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等进行登记,做好事项转办,形成工作台账;
(四)工作专班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事项办理分析研判会,总结办理的事项,提出发现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
(五)对平台基础数据录入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线索办理时限超期或即将超期的;咨询回复、事项办理等回复或处置超期或即将超期的;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工作专班应及时发现提醒,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整改,经督办后仍未整改到位的,移送乡纪委视情况予以问责处理。
白圩乡“码”上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一)“码”上监督工作专班统一受理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各村(居)委会微信监督工作群的投诉举报,收到的投诉举报原则上应在1日内受理,并将投诉举报及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码”上监督工作专班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分析研判,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移送乡纪委查办。乡纪委接收后要严格按照程序受理查办,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
(三)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经乡党委主要领导同意,由“码”上监督工作专班移交相关村(居)委会驻村领导处理,原则上需在5天内,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码”上监督工作专班。
(四)乡纪委对“码”上监督工作专班提供的投诉举报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办结。
(五)经核查属实的,乡纪委提出拟处置意见报送乡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并在办结后2日内向举报人反馈。
(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码”上监督工作专班应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被举报人信息、处理方案和办理结果进行严格保密,出现泄露相关信息的将严肃问责。
白圩乡“码”上咨询回复制度
“码”上咨询是指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移送或各村(居)委会微信监督工作群中的群众咨询。
(一)各村(居)书记为受理群众咨询联系人,要确保手机畅通,可以正常接收短信。如联系人产生变更,由各村(居)委会向“码”上监督工作专班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并确定新的联系人,原则上由村书记担任联系人。
(二)群众在微信监督工作群提出咨询后,联系人应在群中及时回应。收到咨询后,原则上应在 1 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回复。如果当天答复不了的,应当及时向群众进行解释说明。
(三)各村(居)委会每周统计咨询回复情况,上报至“码”上监督工作专班,对超出业务范围的咨询,应当向“码”上监督工作专班进行反馈,由“码”上监督工作专班转相关部门进行回复,相关部门收到“码”上监督工作专班转办的咨询后,应在1天内进行回复,再由“码”上监督工作专班通过微信群回复咨询。
(四)“码”上监督工作专班对回复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要严把回复内容质量关,原则上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每周至少了解一次咨询回复情况。
白圩乡“码”上诉求处理制度
(一)“码”上诉求包括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工作平台移送和各村(居)委会微信监督工作群中的群众反映的诉求。“码”上监督工作专班原则上应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诉求,并进行分类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事项受理后,应呈报分管领导进行分析研判,视情况进行转咨询,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等进行分类处置。
(三)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诉求,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由“码”上监督工作专班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原则上需在5天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码”上监督工作专班。
(五)群众诉求如表述内容不清晰或无具体诉求事项,应主动联系询问,询问不清或联系不上的,由“码”上监督工作专班做好登记不予受理。
(六)对于已经办结的重复的诉求不予受理。
白圩乡“码”上回访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乡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咨询回复、诉求解决、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的质效,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相关党纪条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回访范围主要包括通过民生资金“码”上监督平台移送、各村(居)委会微信监督工作群受理办结的咨询、投诉举报、有具体内容的诉求、意见建议等。
(二)回访应当在相关事项回复或办理完成,并收到正式的回复材料后3天内完成。
(三)回访要重点了解咨询、投诉举报、具体诉求、意见建议等办理的时效性、相关村(居)委会处理的态度、问题是否得到根本解决、群众的满意度等,同时收集群众对“码”上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可采取见面回访、电话回访、微信语音及视频等方式进行回访。
(五)举报人未署名、无电话号码的,不予回访。
(六)在回访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虚心接受群众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妥善保管回访材料,待处理完毕后一并收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