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圳镇开展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文明交通是文明社会、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提升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构建文明交通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昌市开展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和《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以努力提高居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大力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宣传、警示曝光行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文明交通治理新格局,提升本镇交通文明新形象。
二、 工作目标。
充分调动村(居)委会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职责和主体职能,通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教育、劝导、警示行动,引导广大居民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广大居民文明交通意识,实现部门联更加紧密,城市交通更加文明,为建设更高标准、更高水平的文明南昌出力添彩。
三、 工作措施。
(一)强化文明交通宣传。由各村(居)委员会负责,在宣传栏、小区楼道张贴文明公约,在道路旁张贴交通宣传标语、各村小喇叭开展宣传,沿街发放宣传册教育和倡导辖区住户居民文明安全出行,提高居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组建“两站两员”队伍。镇政府成立交通管理站,各村(居)委组建交通劝导站,配备成员装备(马甲、袖章),对本辖区内交通进行疏导,对不文明出行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贤教育劝导。
四、 工作职责。
(一)镇纪检对社区、村委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情况每月进行督查督导。
(二)交警中队立足主责主业,强化路面交通秩序整治 和交通安全宣传,指导社区村委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协同乡镇督导社区村委文明交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村(居)委会要设置“文明交通”宣传栏,对出入小区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无牌电动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并将抄告情况落实反馈。
五、督导考核由镇政府、交警中队抽调专门人员每月对各村(居)委会文明交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排名通报,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和高质量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