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进贤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力兜底线、保民生、促发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县民政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实现社会救助提质增效
一是全面完成社会救助提标提补任务。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每月965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1260元/人/月,精简退职职工救济标准提高至780元/人/月,惠及各类困难群众26731人。二是提升社会救助质效。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完成了社会救助示范窗口规范化建设,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通过数字民政不定期复核预警数据处理和每月对新增低保进行上户抽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362户、24847人,上半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0631.3174万元。为14059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201万元,为365名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照护和托养资金127万元。三是扎实做好配套救助活动。为3606户,12423名困难群众发放春节走访慰问资金130万元。全面铺开“救急难”工作,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累计为532户困难对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6.7万元。
二、加快推进养老和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加快养老项目建设。全面启动了县社会福利院装修装饰工程和李渡镇、泉岭乡2所区域性敬老院和前坊镇太平村、李渡镇桂桥村、白圩乡剑溪村等5个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新建了1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和2个城市助餐点。还有3个城市助餐点已经选好点位。二是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结合进贤实际,按照“县级部分集中+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模式,着力打造9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完成敬老院适老化改造等,并由县民政部门直接管理人、财、物、事。目前具体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待报县政府研究出台。三是全面落实涉老优待。为1.8万名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人员发放高龄补贴1300余万元。四是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全面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全县共排查到993名流动儿童,并分别建档。定期深入开展全面探视访访活动,开展各类关爱困境儿童主题活动40余场,覆盖 余1200人次。目前,全县共有孤儿3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8名,累计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金218万元。
三、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稳妥完成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坚决贯彻市委、县委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总体部署,制定了《进贤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撤销二塘乡、钟陵乡,设立钟陵镇。撤销南台乡、池溪乡,设立池溪镇。撤销衙前乡、下埠集乡,设立下埠集镇。撤销长山晏乡,将其划归李渡镇管辖。撤销民和镇,分别设立民和街道、云桥街道。涉改乡镇6月16日上午已挂牌完成。二是加强社区治理和移风易俗工作。持续开展基层挂牌清理整治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打造了民和镇中山路社区、温圳镇白沙村、杨溪村等10个移风易俗示范点,在5.20期间为16对新人举办了集体颁证仪式。三是推进边界和地名管理。完成丰(城)进(贤)县级界限联检和民(和)白(圩)线等涉及14个乡镇,总长度92公里的乡级界线联检工作。大力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我县李渡镇入选《2023级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单》古镇。扎实做好地名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图、录、典、志”和地名故事出版发行。四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召开全县占道殡葬工作调度会,通过各方力量加强源头管控,及时在全县通报、提示殡葬改革各种违规行为。完成了遗体接运车辆购置、上牌。积极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引导市民文明祭祀。五是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目前全县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357 家。持续有效做好“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对5个“僵尸型”社会组织予以注销。六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了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社会宣传活动,主动上街巡逻50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人,并护送返乡,救助来站求助人员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