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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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010--2024-02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8-16
    名  称: 重磅发布,事关进贤购房补贴!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重磅发布,事关进贤购房补贴!

    重磅发布,事关进贤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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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贤县2024年购房补贴优惠政策


    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洪房健字〔2024〕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政策。一、补贴期限自政策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二、补贴政策1.在进贤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洪房健字〔2024〕1号)享受相关活动政策。2.首套房购房补贴:在我县城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对象,可享受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3.非住宅团购补贴:在我县城区范围内一次性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达5000平方米及以上并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对象,可享受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三、促销活动开展购房“抽大奖”促销活动。在县城区域内,对活动公布之日起前300套业主开展“买房抽大奖”活动,分3期组织,每期设特等奖1名(奖励现金16.8万元)、一等奖2名(每名奖励现金8.8万元)、二等奖3名(每名奖励现金3.8万元)、三等奖4名(每名奖励现金1.8万元),具体以《进贤县城区“买房抽大奖”活动实施方案》为准。四、注意事项以上购房补贴政策在缴清契税后即可申领。领取补贴后,原则上不得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申报者应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商品房合同备案时间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补贴,具体条款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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