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贤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举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方针,进一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和广大客运从业人员检举揭发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切实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持续稳定,现将县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告知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客运、货运、维修、驾培等行业中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
2.垄断交通运输市场的欺行霸市、强迫交易行为,在交通项目建设领域中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3.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物流经营的违法行为;
4.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暴力抗法等行为;
5.客运从业人员恶意上访、缠访,恶意投诉,要挟政府机构答应无理要求的行为;
6.恶意冲击执法人员的行为;
7.有组织性的(包括微信群、QQ群等社交平台)参与非法营运的(黑车)团伙或个人;
8.交通运输行业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行为;
9.其他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发展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电话
县交通运输局:0791--85652255 县交通运输局设有举报信箱(局大门口处)。
自公告之日起,只受理本行业管辖范围内的线索,其它方面的线索请向12337全国扫黑除恶举报平台或县扫黑办举报。欢迎广大群众和客运从业人员积极如实的举报本行业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人员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无论涉及何人都将一查到底,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及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进贤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