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是走向幸福的通行证。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在此,我们向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一、以身作则,争当戴盔骑行的“示范员”。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践行“一盔一带”,让安全时刻守护,幸福伴您同行。
二、主动参与,争当戴盔骑行的“宣传员”。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学习管理规定,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向亲朋好友开展“戴头盔更安全”交通文明宣传。
三、积极作为,争当戴盔骑行的“监督员”。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以群众监督员的身份自觉、主动监督他人违法驾乘电动自行车,积极举报驾乘人员未戴头盔行为。
“党员就是旗帜,干部就是标杆”!高质量推进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我们责无旁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打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