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4日至8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民和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民和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以最坚强的党性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迅速安排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巡察意见反馈后,我镇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直面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全面部署,自上而下对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樊国春同志为组长,各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建办,由党委副书记刘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力促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分解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力度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项分解,制定了151条整改措施,印发了《中共进贤县民和镇党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100号)。镇党委书记樊国春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带领班子成员主动剖析问题、压实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落实责任,全镇上下层层带动,上下联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注重统筹协调,依托“一岗双责”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切实做到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截至2023年9月21日,党委领导班子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体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建立了整改销号、全程跟踪督办等制度。
(三)严格责任追究,砥砺干部队伍干劲
镇纪委、党建办采用定期抽查等方式,确定11名干部全面对接巡察问题整改任务,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巩固一件。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镇纪委办已向11名班子成员发放履职提示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最有力的举措抓推进,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到位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民和镇党委将反馈的三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50个具体问题,提出了151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9月21日,50个问题,有48个完成整改,占96%,2个部分完成,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巩固50个问题涉及的15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48条,占98.01%。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开展,由班子成员领学,分别深入研讨发言,党委书记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意见;二是制定了民和镇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委会议程;三是成立了民和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秘书组,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关于“群众积访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进一步规范《民和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民和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总召集人,坚持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信访工作形势及信访问题,有效促进信访问题的化解。另一方面两位主要领导主动接访、约访、下访50余次,同时要求各班子成员实行首访接待制度,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二是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网格员熟悉辖区网格的工作优势,每月定期排查并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镇主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对于可能出现信访问题的工作亲力亲为,现场指挥。在云桥车家垄棚改项目实施过程中,镇主要领导每天到拆迁现场进行调度,收集分析研判征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处理化解,此次征迁并未发生上访情况;三是着力化解重点信访问题。对云桥付家村民反映安置用地规划不合理、返建安置房建设缓慢的问题,经镇党委政府多次接访约访村民,并向县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县政府已明确原地安置村民,并出台会议纪要要求创控集团负责加快返建安置房建设。同时,考虑到云桥付家及凤岭前后李、云桥吴家前后万、高岭何家彭家等村小组存在安置房延期交付及延期过渡费支付问题,镇党委政府坚持沟通协调在先,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明确了待安置房交付时延期过渡费与回购房款统一结算的办法,有效化解了拆迁领域群访集访的隐患。
(3)关于“违法强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后,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维护司法权威和群众利益,对涉及强拆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判决;关于强制拆除凤岭村委会前李村村民房屋事宜,已将有关情况报告至县新城建设旧城改造指挥部,申请对村民房屋补偿情况进行核算;关于强制迁移高岭村委会太平岭村民亲属坟墓事宜,已按照判决标准将相关补偿费用拨付至高岭村委会并通知上诉人领取;二是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整改,在云桥车家垄征迁工作中,组织镇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召开云桥车家垄征迁工作动员大会暨业务培训会,解读征迁政策和流程,便于参与征迁工作的干部、村民进一步熟悉征迁工作流程及政策;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镇村组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依法依规开展征迁工作,顺利完成云桥车家垄35户拆迁户房屋签约拆除工作,未发生村民因拆房而上访的现象。在山前塘边、青阳大道及云桥北路、云桥付家、江前环青岚湖自行车赛道项目、大路吴家迁墓搬迁工作中,加强与村民沟通,进村入户讲解政策,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山前塘边20管坟墓、青阳大道及云桥北路43管坟墓、云桥付家100管坟墓、江前环青岚湖自行车赛道项目25管坟墓、大路吴家19管坟墓的搬迁工作,未发生村民因迁坟上访的情况;三是为维护历年征迁村民合法利益,成立了代建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分房细则,工作专班成员多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建议,详细讲解有关政策及分房细则,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顺利完成了山前余家、付家、塘边,凤岭西安垅,潘李后彭5个村小组共301户1425名村民的代建安置房分配工作,共分配安置房面积73362.48平方米,得到绝大多数村民的一致认可。目前已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开展房屋拆迁及坟墓迁移工作,杜绝强拆强迁等违法行为,未再发生村民因房屋拆迁及坟墓迁移上访情况。
(4)关于“农村集中供水保障还有欠账”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军山湖水厂主管铺设先期推进板桥管网安装工程,2022年12月6日,民和镇板桥、江前、凰岭、旺坊四个行政村43个村小组饮水工程已开工建设,由于3、4月份是雨季,造成工程进展缓慢,目前已完成板桥、江前、凰岭、旺坊四个行政村24个村小组通水,剩余19个村小组计划2023年12月底全面完成通水;二是及时与县水利局、江西润泉进贤县分公司对接,及时摸排集中供水保障不足的自然村,逐村逐步推进农村自来水安装,到2024年底将全面覆盖全镇177个自然村农村集中供水,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中供应安全用水。
(5)关于“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后,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针对“脱贫村旺坊村合作社产业帮扶项目效益不明显,每年收益不稳定”问题,旺坊村在2月7日召开分析产业亏损会议,对于旺坊村众兴种养合作社亏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请来专家鉴定原因指导后续种植工作,决定在今年种植中,引进新品种,提升灌溉技术,跟踪管理,及时进行种苗管理。同时旺坊村拓展渠道,利用出租鱼塘,收取租金,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其他村因村施策,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发展的路径和方式:一是通过闲置资源(流转土地、水库、闲置小学、厂房等)再利用的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如:赵家村委会、陈家村委会、涂家村委会、江前村委会、山前村委会;二是争取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资金,如御坊村委会;三是拓展招商渠道,增加财政税收,盘活存量土地,提供工作岗位,如:凰岭村委会、西塘村委会、山前村委会、捉牛岗社区;四是结合民和镇失地农民安置工作,向县委、县政府积极争取,落实商铺安置面积至村委会,如:山前村委会、潘李村委会、凤岭村委会;五是结合本村实际,转变思路,发展特色产业,如北岭村委会。
(6)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的《民和镇城乡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督查考核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服务外包保洁公司垃圾清运及环卫保洁人员日常保洁的规范管理,强化人居环境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力度;二是按照“美化、亮化、清化、硬化”四化要求,将部分村委会废猪栏、旱厕和残垣断壁拆除到位;三是结合共同富裕样板村打造,逐步拆除废弃猪牛栏等有碍观瞻物,2022年全镇累计除拆除危旧房、违章建筑45栋1920平方米,拆除旱厕4个30平方米,拆除鸡鸭舍、猪栏牛舍40个500平方米,拆除围墙2650米,清理垃圾约1200吨,平整土地28000余平方米;2023年目前全镇累计拆除2213.5米围墙、6处残垣断壁300余米、52处鸡鸭舍、猪栏牛舍1240米、17处乱搭乱建。清理垃圾1940余吨;四是对全镇问题户厕进行再次摸排,根据市“稳步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要求,制定出民和镇2022—2035年问题厕所整改实施计划,聘请了专业队伍按整改计划表进行整改,2022年41户改厕计划已全部完成,2023年目前已完成对4个共同富裕样板村中178户问题户厕进行改造。五是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问题,在2022年12月已向农业农村局申请资金拨付到位并安排专人对接,及时将终端设施验收并顺利运行。
(7)关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有短板”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在西塘村余家村、高岭村刘家村和北门村吴家村分别按照5+2+x要求在各村安装摄像头;二是已全面摸底排查全镇治安防控摄像头安装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完成所缺失治安摄像头安装任务;三是每月对53名网格员进行网格信息采集工作相关的业务指导,集中培训网格员,提升网格员管理业务能力;四是制定《网格员管理办法》,组织要求每月各村登录平安江西APP20次,事件上报8件,其中2件为安全隐患排查,办结率达100%,每月巡查打卡20次以上,每次不少于2小时,自9月整改后所有网格每月均已按质按量完成网格信息采集工作。
(8)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政府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及时、无遗漏地将监测对象纳入监测并安排帮扶,形成长效机制,截至2023年9月,我镇共纳入4户监测对象,通过制定个性化帮扶措施,安排结对帮扶干部,有2户致贫风险稳定消除。二是举一反三,加大防返贫动态监测及研判力度,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村两委做到一月一研判,所有村委会每月对于新增低保户、新增残疾户、八类困难人员、医疗费用自付超过一定比例的农户及上级大数据反馈人员的进行上户摸排,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各村委会共上户摸排910人,扎实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开展村级分析研判,并及时将研判情况交至镇乡村振兴站,进一步规范返贫动态管理。三是筑牢防贫保障线,对因病、因学、因灾等各种原因帮助困难家庭申请防贫保险理赔,截至目前全镇已理赔防贫保险12件,含因病防贫保6件,因学防贫保4件,因灾防贫保2件,已理赔金额204946.55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致贫返贫风险的发生。
(9)关于“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凸显”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6至2019年“森林城乡、花园南昌”通道绿化租赁591.1亩农田、296.82亩旱地用于“一大四小”植树绿化用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目前已复耕到位;二是第一时间要求常湖村委会将胡家村马路沿线地块面积 9.4亩基本农田,在3月30日前复垦复耕到位,5月10日之前种上粮食作物,并将各时间节点整改图片(含经纬度、地理位置、时间水印)交民和镇农业农村办,目前均已种植上作物;三是针对五里村委会舒家村以南新320国道以北地块面积99.5亩,其中基本农田79.9亩种植果树问题,经实地调查,此面积为进贤县重点农业项目(南昌五里家乐农业生态园项目)农业种植开发,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已提交相关材料说明。针对五里村委会万家村西侧新320国道沿线地块面积10亩基本农田问题,经实地调查,此面积为进贤县“青岚新区、滨湖新城”项目用于提升绿化建设用地;四是在全镇范围内召开“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并积极排查各村农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农村基本农田种植农作物情况。针对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的农户暂停发放惠农资金,为国家挽回耕地保护补贴38894.24元,要求村委会督促农户在3月30日前复垦复耕,在日期截止之前均已种植上作物,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10)关于“对村民占用耕地建房把控不严”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鼓励村民建房占用村盘用地与荒山荒坡,坚决杜绝占用耕地。截至目前给各个自然村刷写永久性标语208幅,在各自然村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1000余册。二是正确引导村民建房选址,每户申请建房用地时,充分征求村小组、村民代表意见,2022年10月至今共受理村民建房申请18起,实地路勘18次,座谈会18次,通过积极上户劝导协调,成功劝导原本准备占用耕地建房变更选址为利用荒山建房2起。三是加大日常巡查与监管工作,国土所与镇城管中队做到每周巡查3次,每月全面巡查每个村委会1次,自2022年10月至今共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3起,其中拆除占用耕地建房一起,进一步加强对村民占用耕地建房把控力度。
(11)关于“‘一户一宅’要求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收回相关责任人未建的宅基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将宅基地面积退还至村集体;二是组织镇纪委对村民建房“一户一宅”瞒报村委会主要责任人进行调查,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进贤县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镇农民建房办对2022年10月以来受理的18起村民建房进行入户调查,通过问村民、问村主任、调查公安户籍、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调查核实等方式,严把“一户一宅”关。
(12)关于“未严格执行建房审批程序”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向23个村委会(含农场)下发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程序并按程序规范农民建房审批;二是2022年10月至今期间共受理村民建房申请18起,实地勘察18次,并由村委会对18户建房人建房资格进行了核实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镇农民建房办通过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将组织名单提交镇农民建房联审领导小组通过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核发“两证”。进一步规范村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杜绝未批先建,无证建房的违规行为发生和违章建筑的出现。
(13)关于“对超面积建房‘一罚了之’”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杜绝以罚代管,对村民建房做好“四到场”,开工放线到场,从2022年10月至今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放线18次,按照审批规定用地范围钉桩放线,及时发放公示牌,并注明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从2022年10月起基础完工验线10次,对发现位置偏移或超出放线范围等情况,立即停止施工,限时整改到位。镇行政执法中队从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每日一巡查,节假日安排值班,加强监管,发现违规建房行为责令立即停建6次,不再以罚代管、以罚代批;三是2022全年建设完工验收24户,验收合格并退回建房保证金24户。四是制定了农民建房监管奖惩机制,各村委会配备责任心强的乡建员1名,加强对未批新建、无证建房、超面积建房等违章建筑的监管。
(14)关于“执法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1月4日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培训会,由法律专业人员对城管中队全体成员共12人进行依法行政培训,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印发执法规范文本,规范了下达的《停建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拆除通知书》的书写;三是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拆除的违章建筑物必须做到拆前、拆中、拆后的照片及《拆除通知书》整理入档,停建做到拍好照片及文书入档,自2022年10月以来,已规范下达整改、拆除通知书3份,并规范整理好执法台账。
(15)关于“执法权力滥用”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民和镇城管中队依法行政管理制度、职责及问责机制和《民和镇城管中队控违拆违执法程序》,并组织1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城管中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二是在镇政府设置监督举报信箱1个,向全镇22个村委会、1个农场发放民和镇城管中队履职尽责举报监督意见函230余份,公布举报邮箱及监督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强化执法监督;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流动喇叭到22个村委会、1个农场共270余个自然村进行控违宣传。加强日常巡查,自2022年12月以来,共巡查出勤162次、486人次,及时劝阻违建行为3次,把违章控制在萌芽阶段,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阳光运行。
(16)关于“生态环保意识薄弱”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12月15日,联合县环保办对北门村委会夹西村闽赣石材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废水直排问题向公司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旺坊村农药瓶子与生活垃圾乱丢问题进行了整改,限期2023年1月20日整改到位,并在2023年2月2日开展“回头看”,确保了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农户、企业进行环保问题摸排整顿,2022年11月起,上户摸排180户,发现22个环保问题,限期整改20个,关停2个,有效解决了五里、白果砂石上路、常湖张家水库养鸡场等污染问题;三是在全镇范围内农户、小型企业等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目前已组织开展环保宣传会1场,进一步加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
(17)关于“网络阵地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通过网页搜索“民和镇政务服务网”进入的页面,为旧的网址链接,经向省信息中心反馈,已完成对所有旧链接进行全面清理;二是组织专人管理公众号,并及时在本镇公众号“和谐民和”上转发官方媒体上发布的党的政策理论,自2022年11月以来,公众号共转发了46篇;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3名工作人员对发布的文章、公众号进行审核,强化网络阵地建设管理。
2.“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18)关于“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成立专案组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捉牛岗农场负责人进行立案审查,2023年1月,给予捉牛岗农场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捉牛岗农场分管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村干部书面检查,并追回违规领取的耕地地力补贴15.7万元;二是召开民和镇“非粮化”“惠农资金”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全镇各村(社区、农场)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三是根据镇党委的统一部署,镇纪委针对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虚报冒领种粮补贴等问题开展督查5次,发现问题2起,并向相关责任部门发放《履职提示函》1份;四是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通报了我镇查处的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典型案例,为全镇镇村干部敲响警钟,进一步规范了今后地力保护补贴的申报。
(19)关于“虚报冒领种粮补贴”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成立专案组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2023年1月,给予旺坊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旺坊村分管申报种粮补贴工作的村干部作书面检查,并追回旺坊众兴种养合作社违规冒领的种粮补贴2.08万元;二是召开民和镇“非粮化”“惠农资金”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全镇各村(社区、农场)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三是据镇党委的统一部署,镇纪委针对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虚报冒领种粮补贴等问题开展督查5次,发现问题2起,并向相关责任部门发放《履职提示函》1份;四是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通报我镇查处的虚报冒领种粮补贴典型案例,为全镇镇村干部敲响警钟,进一步规范了今后种粮补贴的申报。
(20)关于“不符合条件的拆迁户享受低保待遇”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监管流程,严格实行谁上户调查谁签字负责,明确镇、村两级责任,要求镇、村(居)两级对评议、公示的资料进行存档备查,目前已对552户低保户进行了存档;二是在2022年9月16日组织24名镇、村(居)委会负责低保的工作人员继续认真学习低保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度,提高低保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在2022年10月下旬研究制定低保年审方案,对城乡在册的555户954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进行全面年审,要求驻村镇领导、驻村镇干部及村(居)委会全体干部逐户调查,严格坚持政策标准和审核程序,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前已退3户,552户应保尽保;四是继续加大对镇、村(居)两级低保工作人员履行低保审批、监管职责的监督力度,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到村(居)委会督促检查低保工作,做到不定期进行暗访,加大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聚焦重点群体大力开展走访排查、巡访探视,做好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2年11月至今,开展了2次督查,3次走访排查,进一步推动镇、村(居)两级低保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21)关于“有的项目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原则,依法依规遵照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程序,对外公开招标,2022年10月起对全镇44个招投标项目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二是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办实行项目招投标报备制度,镇纪委对所报备招投标项目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一步加强镇纪委对项目招投标程序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针对我镇10万元以上各类工程项目,明确由财政所在拨付程序中严格把关,对不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不予拨付,确保招投标程序落实到位;四是建立民和镇工匠(技工)平台,规范我镇10万元以下工程发包,强化项目建设领域监管,激发创业干事活力,充分发挥技能才艺,鼓励民和工匠(技工)就近就地务工。
(22)关于“有的项目变更及验收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原则,依法依规遵照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程序,对外公开招标,2022年10月起对全镇44个招投标项目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二是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办实行项目招投标报备制度,镇纪委对所报备招投标项目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一步加强镇纪委对项目招投标程序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针对我镇10万元以上各类工程项目,明确由财政所在拨付程序中严格把关,对不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不予拨付,确保招投标程序落实到位;四是建立民和镇工匠(技工)平台,规范我镇10万元以下工程发包,强化项目建设领域监管,激发创业干事活力,充分发挥技能才艺,鼓励民和工匠(技工)就近就地务工。
(23)关于“有的项目多付企业工程款造成国家资金流失”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后,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核手续,明确财政所、农经站对镇本级、村一级工程拨付进行把关,安排专人进行核对,对工程款依法依规进行追缴。关于2019年常湖村大塘村新农村建设工程、2019年捉牛岗农场黎家咀新农村建设工程两个项目,2020年审计厅对我县新农村建设进行专项审计,发现我县新农村建设基本上是按9%税率决算,由于疫情原因税率减免,大部分只收了3%的税率。经县农业农村局商议决定,税率按3%决算,所有新农村建设点增加6%工程量,工程量金额要达到31.8万元,未达到该金额的新农村建设工程点需要补足,省级点上级只拨付30万元,2019年常湖村大塘村新农村建设工程第三方审核价为387055.27元,故未存在多付现象。2019年捉牛岗农场黎家咀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审核价为306609.48元,所缺的工程量为11390.52元,该工程量已于3月2日补齐,共计12000元。关于2021年旺坊村乡村振兴行动村庄环境整治项目、2020年旺坊村道路硬化建设工程项目,均按3%的税率进行结算,其中2021年旺坊村乡村振兴行动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已补齐32553元工程量,2020年旺坊村道路硬化建设工程项目已补齐27900元工程量。二是2023年1月11日经党委会研究制定《民和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由分管项目领导项目支付把关,核对税率,财政所和农经站安排专人进行核对,明确10万以下的小微项目由项目办核算,10万以上的项目聘请第三方进行决算。三是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自巡视组提出整改意见后,我镇积极整改,在工程决算时注意核对工程款税率,目前已扣除民和镇涂家村委会魏家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税金7755元和民和镇320国道沿线平交路口硬化工程项目税金7380.71元,共计15135.71元。
(24)关于“乡镇企业集体资产处置随意”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底对相关企业民和镇所属股份固定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备案;二是对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及2015年租赁合同遗失情况作出说明,并及时收取2021年和2022年租金。
(25)关于“土地租赁收入收缴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黄某拖欠捉牛岗农场2022年稻田租金,已分两次收缴完毕,租金已全部收入捉牛岗农场账户,2023年稻田租金已正常缴纳。二是转发《进贤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26)关于“征收房屋主建、附建认定不严”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结合已开展的云桥车家垄棚改项目:一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配合测绘所及拆迁办等部门对征迁范围内的27栋房屋上户测量,明确房屋结构类型及面积;二是严格规范认定程序,根据县旧改指挥部会议精神,由我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就征迁房屋主、附建认定原则进行集体研究,对35户拆迁户房屋主附建情况逐户进行认定;三是强化事后监督检查,县旧改指挥部召集纪检、拆迁办及工作组成员,对签约协议内主附建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协议与认定结果保持一致。
(27)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纪委对相关司机进行调查处理,依据违纪事实,2022年12月16日给予邬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2023年1月3日给予余某某通报批评处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时任党政办公室主任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为进一步规范民和镇公车使用及管理,细化并印发《民和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制度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公车车辆安排、保险、维修、加油、驾驶员职责等内容,杜绝公费私用、套现等现象再次发生。
(28)关于“陈家村‘两委’干部收受服务对象高档烟酒”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成立专案组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陈家村党支部书记以及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审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家村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根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关于民和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1月3日召开镇村两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部署会,要求全镇干部、村(社区、农场)干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自查自纠;三是传达上级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次,通报我镇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3次,为全镇干部敲响警钟;四是在春节假期、春节返岗及端午节重要时间节点期间,镇纪委对值班值守、值班期间饮酒、工作纪律等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督查了12次,发现干部作风不实问题5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镇党委责令2名分管领导作书面检查;五是开展“村级资金解析”专项培训1次,对村级资金使用的风险点进行提示,如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六是通过举一反三,强化执纪力度,对村委会干部醉驾问题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七是强化作风建设,筑牢纪律防线,镇纪委对6名村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
(29)关于“大量借款未收回”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民和镇政府高度重视清理欠款工作,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民和镇清理欠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理欠款工作方案》,欠款按分工分管落实到人,副科级干部带队催缴清欠;镇长定期召开清欠领导小组会,及时调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二是制定了《民和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30)关于“长期占用村集体资金”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后,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镇财政实际,2023年1月11日党委会研究并制定计划,对850万元的欠款分8年偿还,前7年每年还款100万,第8年还款150万元。目前已向村委会还款共计165万元,提前完成今年还款任务。二是开展了占用村集体资金自查自纠工作。
(31)关于“‘村账镇管’‘组账村管’要求未严格落实”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民和镇“组账村管”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取消了其他不规范的账户,每个村小组确定一个专用账户并盖有“组账村管”专用章,共建立276个账户,纳入管理的组级资金共2924.9万元;二是农经站工作人员加强对票据的日常审查,对票据真实性进行核查,把好各项票据关,严格按照“村账镇管”要求入账;三是2022年12月17日,我镇组织农经业务人员与各村组账村管代理人员共计25人,参加进贤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组账村管业务培训会;四是开展了组级资金转入村小组“组账村管”专款账户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出高岭村委会两个村小组各存在2个账户,资金合计32.3万元,已督促2个村小组全部规范进账。
3.“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存在差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够实”方面
(32)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20日,召开了民和镇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会上,全体党政班子成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赶考”路上》,学习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镇党委书记樊国春同志代表民和镇党委作了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提出了2023年民和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班子成员逐一作了2022年度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报告;二是对11名班子成员发出了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的《履责提醒函》;三是制定了《民和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等内容,压紧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氛围不紧不严”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镇党委书记与镇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村(社区、农场)“一把手”开展政治谈话39人次,针对“两整治一提升”、征地拆迁、干部作风建设等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提醒谈话8人次,督促镇党委领导班子和各村(社区、农场)“一把手”扛牢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并先后9次通报各类典型违纪违法问题,营造浓厚全面从严治党氛围;三是根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关于民和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开展了自查自纠、专题警示教育、干部作风专项督查等一系列工作;四是强化执纪问责,警醒干部不作为,通过举一反三,对于违纪违法问题从重处理,自2022年10月份以来,民和镇给予16名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其中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
(3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研究了《民和镇党委议事规则》修改完善相关事宜,明确党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的议题、每个党委委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等,切实加强和改进了镇党委工作,推进镇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研究了《民和镇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修改完善相关事宜,进一步规范酝酿决策、集体决策、执行决策等程序;三是及时对“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进行了调整,详细记录了各班子成员发言表态情况,严格落实了镇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
(35)关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通过党委书记信箱、纪委书记信箱,结合码上监督平台,监督微信群、征地拆迁专项举报箱、专项检查等方式,镇纪委积极拓展发现问题渠道,自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共发现并受理有关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24件,已办结24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立案审查11人,党内警告处分9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
(36)关于“落实‘一案双查不力’”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旺坊村2018年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不力的问题,镇党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旺坊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问责;二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及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压紧压实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针对公车管理极为混乱的问题,镇党委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进行了通报批评;针对县纪委督查发现部分干部上班迟到、不在岗的问题,镇党委分别责令负有分管责任的领导作书面检查。
(37)关于“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按照民主生活会活动流程,召开了“思想找差距,工作找短板,自身找不足”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都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坚持做到镇党委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三是召开2022年度基层书记述职会议,规范会议流程并详细记录履职汇报情况和党委书记对基层党组织履职情况的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传达给了基层党组织;四是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开展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2年度考核及政治素质考察工作,撰写镇党委书记个人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并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年度工作情况,在报告中增设一把手履职情况;五是围绕1+3(党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功能品质提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制定民和镇2023年全年工作推进计划。
(3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机关党总支部、四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按照党员超过50人成立党总支部的要求,成立民和镇机关党总支部,由党总支部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部委员,同时按要求对机关4个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并从2023年1月起开始,四个机关党支部已独立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等活动;二是严格落实“三级书记讲党课”制度,组织4名机关党支部书记分别讲授党课;三是制定《民和镇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明确会前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各个环节;四是围绕即将召开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五是举一反三,2023年1月起,对全镇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本进行抽查整顿,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
(39)关于“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违规发展的党员按相关程序进行处分;二是邀请了县委组织部开展党“三化”建设业务知识培训,对基层党组织就党员发展流程、基层党组织“三化六好”建设进行培训,共计培训人次58人次;三是党委组织员按要求参加基层党组织转预备、转正党员大会,指导督促相关工作,推进基层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四是分别组织了50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17名预备党员代表进行培训;五是完善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结合县委组织部最新要求,制定党员发展规范化材料,并印发至36个基层党组织学习;六是自2023年1月起,明确由驻村领导全程监督本村党员发展工作,每半年对正在发展的人员进行谈心谈话。
(40)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时限:3个月,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年初、年中对全镇党员党费基数进行核定,并于2022年12月规范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按要求由专人负责收管,填写党费收缴清单,并统一上缴至镇党费专户;二是认真做好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每月定期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2023年1月底,通过党费基数核定情况,下属36个基层党组织已在三务公开栏、党员大会公示党费基数核定情况及党费收缴情况,做到了党费有登记、有票据、有结算、有公布。
(41)关于“村党组织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2年11月11日,通过老党员摸排工作,对全镇820名老党员进行分类汇总,对无行动能力型的44名老党员通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开展“一对一”关心关爱服务,目前已传达学习、谈心谈话、进行生活帮扶132次;二是组织基层党组织在微信群中发放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和近期学习资料,充分发挥第二、第三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在外党员等发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心得,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上;三是2023年1月起,党建办每月抽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工作,确保党员按要求参与组织生活,规范村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1月份已抽查4个基层党组织,发现问题3类,下发整改函4件;四是结合年底党建巡察结果及党建述职评分最终确定各村排名,直接与年终绩效挂钩。
(42)关于“镇聘干部和社区干部选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通过村(社区)聘用干部流程,明确基层党组织在村(社区)“两委”干部职数缺少、干部年龄较大等特殊情况下方可研究聘用干部,同时需将聘干名单提前上报至镇党建办,由党建办牵头公安、综治、纪委、信访等各部门进行联审,确保聘用人员政审合格,再提交至镇党委研究,目前村(社区)暂未聘用干部;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进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全镇聘用干部情况进行摸底,实施劳务派遣管理,杜绝另外招聘行为,把好聘用制干部“入口关”。三是根据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标准,对全镇工勤人员年龄进行统计,于2023年3月对已达到退休年龄的15名工勤人员进行解聘。
(43)关于“村书记选用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按要求召开4个村党组织书记任免事宜进行研究,按照县委要求及时对拟任人员进行了资格联审和考察,通过县委组织部对4名村党组织书记公安、纪检、综治、信访等13个方面进行审查,严格把关村书记选用;二是2023年1月和7月,对2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了两次政治谈话,全面了解其团结共事、勤政务实、真抓实干等情况,看是否有“怕、慢、假、庸、散” 等问题,对干事不力的党组织书记及时下发履职提示函,并进行约谈提醒。三是2023年2月起对24个村(社区)开展了党建巡察,进一步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四是2023年5月起对24个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了届中考察,2023年7月对24个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了政治谈话,进一步提升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廉洁意识。
(44)关于“专职干部兼任其他职务”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后,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发现的纪委专职干部兼任其他职务情况,及时撤销所有其他职务,保持专职专干、规范用人;二是进一步规范乡镇干部分工,在分工前充分酝酿考虑,严格按照乡镇“三转”要求,杜绝专职干部兼任其他职务的现象再次发生。
(45)关于“有的问题没有整改”的问题。(整改时限:半年,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要求,2022年度已停止违规收取群众环境卫生整治费;二是对2022年度农村环境整治保洁费用进行了核算,为收取卫生整治费提供合理依据;三是在2022年12月就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问题向镇人大进行了报告,3月10日该项工作已通过镇人大代表表决同意,我镇将依法依规推进环境整治,保障群众良好的居住环境。
三、巩固巡察成效,以最实工作作风抓长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目前,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民和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有些工作仍存在较大困难:民和镇为城关镇,县城规划区范围已纳入县政府2010—2030年总体规划;民和镇本级特殊的财政体制,归还村集体资金在时间上有非常大的压力等。下一步,民和镇将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保持好状态,发扬好作风,争创好业绩,推动全镇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更上一个台阶。
(一)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相结合,持续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对全镇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把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推动民和镇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再见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3607043696;电子邮箱:1131116045@qq.com
中共进贤县民和镇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