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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05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2-19
    名  称: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 春节、元宵节”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 春节、元宵节”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 春节、元宵节”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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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共筑中国梦,唱响“我们的节日”这一主题,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 元宵”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二、作品要求

    1.主题要突出。要求突出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兴旺和祝福的主题,突出“红红火火过大年”、家庭和睦、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充分挖掘节日文化内涵和教育意义。

    2.作品有创意。报头新颖、贴切,文字要精简,图画唯美,有自己的想法和技巧。

    3.搭配要合理。图文并茂,色彩搭配合理。小学低年级以绘画展现为主;小学高年级以文字采集为主;中学生以表现自身感悟和创作技巧为主。

    4.手抄报作品必须原创。

    三、评选表彰

    作品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原则上按10 : 1 : 2 : 3的比例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指导学生获一、二等奖的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数量:各县(区)和学校在本单位比赛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作品上报市教育局。每个县(区)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6幅;每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直管民办学校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3幅(有多个校区但为统一法人的须学校统一上报)。

    2.作品规格:每件作品尺寸为4开,单面创作,作品的文件名必须按“单位全称(区属学校要标明县区)+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命名。将作品的正面拍照上交,照片要求清晰完整,分辨率高,2M左右。

    3.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

    4.收件要求:各单位统一将作品的正面照、“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word版、“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照片版打包(各单位压缩包命名:单位全称+2024年春节节日小报),发指定邮箱:14311312@qq.comm 。

    联系人:程老师  0791-83986478。

    附件:“我们的节日·春节 元宵”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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