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精神及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要求,6月28日,进贤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普查我县组建1支普查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普查线路,全速推进进贤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地调查期间主要对我县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不可移文物点。针对普查对象的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情况进行数据采集,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文物的保存状况,高质量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省、市普查工作统一部署,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主动担当作为,严格遵循普查标准要求,强化普查工作意识,扎实推进 “四普”第二阶段各项工作,通过实地调查摸清我县文物资源家底,形成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础数据,为推动进贤县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可靠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