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的工作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主管全县河道、堤防、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港洪区)、河口滩涂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县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规划及审批管理;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水政、水保监督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和行业的水电管理和乡镇供水以及农村饮水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水利建设市场;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全县的节约用水;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进贤县水利局本级、进贤县赣抚平原水资源保护中心、进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进贤县河道堤防安全保障中心、进贤县水政监察大队。编制人数23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3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81 人。实有人数357人,其中:在职人数23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9374.13万元,较上年减少2549.3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4.7 万元;其他收入 4558.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98.77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60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7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9374.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49.3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3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71.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77.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74万元,资本性支出2216.54万元;项目支出641.0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636.0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815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5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8.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27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97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140.4万元;资本性支出28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25.7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1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4.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339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6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74.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2.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5万元,资本性支出13.44万元;项目支出64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2.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636.0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6.18万元,比上年增加128.86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2 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马咀芡实基地电排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马咀芡实基地电排项目主要是确保马咀电排管理站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2)立项依据:根据2018年3月12日政府办印发《马咀湖生态芡实基地建设工作调研会会议纪要》,纪要明确每年由财政拨付20万元解决马咀圩提电排管理点的设备维修费及人员工资等。
3)实施主体:进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对马咀圩堤电排泵站的建筑维护、水泵机组检修、闸门及启闭设备养护、电气设备、自控系统方面维护,确保排涝电气设备运行正常,保障芡实基地不受汛期影响发生内涝情况。
5)实施周期:2023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县级财政拨款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0%。
数量指标:排涝有效利用面积≥16000亩。
质量指标:保证正常排水率100%。
时效指标:2023年全年排涝。
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社会效益:保护农田对象利益,提升农田利用率。
生态效益指标:长期保障农田耕种质量。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96%。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21.6万元, 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减少,二是部分招待费在其他资金预算中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增加,其他资金预算安排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5 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