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河道堤防安全保障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水利局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编制并实施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二)、协助县水利局督促检查水毁工程修复,并组织指导重点调水工程前期工作。(三)协助县水利局组织协调全县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农村基层防洪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四)组织编制军山湖联圩、抚东大堤、信西联圩的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备案)。负责军山湖联圩、抚东大堤、信西联圩的运行管理及维养。(五)协助县防汛指挥部做好防汛应急响应期间的防汛工作。(六)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军山湖联圩河道堤防、抚东大堤、信西联圩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案件。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内设机构 1 个。编制人数 83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59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 24 人。实有人数 83 人,其中:在职人数 62 人;离休人员 人;退休人员 21 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 1739.7 万元,较上年增加 23.3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07.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41.07 万元;其他收入 332.0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52.52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 1739.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3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621.2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218.5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7.66 万元,资本性支出 305 万元;项目支出 118.4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 1460.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6.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0.3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3.3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6.6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9.2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17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997.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05.9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02.6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84.2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0.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98.4 万元;资本性支出 118.4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907.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41.07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 719.1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7.3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0.88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788.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41.0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13.3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6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8.89 万元,资本性支出 6 万元;项目支出 118.4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属非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抚东大堤、军山湖大堤、信西联圩养护工程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进贤县河道堤防安全保障中心负责抚东大堤、军山湖大堤、信西联圩三条堤的日常养护。包括堤项公路的维养,迎水面背水面的清杂,险工险段的维修及养护,涵闸的维修养护,确保汛期内安全度汛,保护圩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立项依据:政策依据:进府发[2005]第16号进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贤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他依据: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圩堤养护及标准化建设。
3)实施主体:进贤县河道堤防安全保障中心
4)实施方案:结合水利工程运行状况,编制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后逐项实施。
5)实施周期:2023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118.4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工程维修养护数量118.46万元,维修养护工程合格率100%,维修养护工程预算执行率100%,维修养护工程收入成本率100%;社会效益指标良好;维修养护工程满意度合格。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5 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 10 万元,比上年(减) 3.8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根据2022年公务接待金额做出适当调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预计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