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文化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进贤县文化馆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群众寓教于乐;开展文化阵地活动,丰富群众业务文化生活;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系统的在职干部及业务文艺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进贤县文化馆内设机构1个,事业编制人数小计12人,事业在职人数小计10人,退休人数小计1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435.37万元,较上年增加7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6.35万元;其他收入 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435.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3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5.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5.3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8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群众文化支出 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6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5.1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4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88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8.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1.0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1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8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5.34 万元;资本性支出 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35.3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6.3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6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92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25.3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6.3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68.5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82 万元;项目支出 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进贤县文化馆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进贤县文化馆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属非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进贤县文化馆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进贤县文化馆无车辆,无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22年单位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非遗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开展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传承保护、展示、展演、传承人传承教学及项目推介等活动。
2)立项依据:进文旅字【2022】107号文
3)实施主体:进贤县文化馆
4)实施方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在非遗传承人,为使项目传承保护,根项目内容开展项目传承、展示、展演及推介等活动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年度专项资金支出 |
=65万元 |
成本控制率 |
≤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传承教学 |
≥16场次 |
展示、展演 |
≥10场次 |
||
质量指标 |
资金执行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 |
按时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和保护力度 |
效果显著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 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上年增 0.1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事业单位医疗:反映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