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文物保护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进贤县文物保护中心是负责本县域内的文物保护管理、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文物调查、发掘与文物征集,开展文物科学研究与保护利用,制止文物违法行为,制定实施文物工作规划,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进贤县文物管理中心是文广新旅局的下属单位,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年末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2 人(进入县社保统发);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 190.31万元,较上年增加85.6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61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 190.3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61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90.3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6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72.3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61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物保护支出 154.5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6.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9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0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73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72.3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4.6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90.3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61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物保护支出 154.5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06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90.3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6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72.3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61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84.6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文物保护中心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本部门无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0.2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 0.2 万元,比上年减 0.8 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文物保护中心)_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