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和工业信息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综合管理全县科技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和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攻关、科技示范、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扶贫、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发展等科技计划;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工业、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组织技术出口、引进、消化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科技贸易机构,指导全县民营科技工作;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各行业的科技进步;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推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科技产业发展工作、全县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归口管理技术市场、负责科技综合统计、科技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科学普及工作。
(三)提出科技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奖励兑现;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依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和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五)监测分析工业、中小企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六)负责推进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引导技术改造资金投向,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负责全县企业技改项目的考察、登记备案;负责组织享受国家、省、市、县优惠政策项目的确认工作。
(七)推进工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八)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配备和职工人事档案管理,组织拟订、实施所属企业改革方案,推进企业改制工作。
(九)建立和完善为重点工业企业服务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十)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一)拟订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清洁生产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能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能单位遵守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法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依法处理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十二)研究制订全县电力行业结构、供应、布局和规划,协调全县电力设施建设;承担电力行政管理职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中小企业的发展,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十四)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全民创业工作,组织实施创业企业的扶持、培育工作。
(十五)推进全县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进无线宽带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建设,负责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
(十六)落实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围绕产业需求拟订人才政策。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及一级公益事业单位1个,包括进贤县科工信局本级、进贤县科技融合推进中心。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108人,其中:在职人数3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689.6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926.8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9.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6.88万元;其他收入2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689.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6.8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12.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9.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0.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1.81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47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7.3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48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4.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8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2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96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99.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6.8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10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1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22.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9.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5.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6.81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47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7.3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0.23万元,比上年减少3.97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到2023年推动全县年营收3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2)立项依据:进府办发[2022]90号
3)实施主体:进贤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4)实施方案:2023年全县年营收3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其中获批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比例达到80%以上,获批省级研发平台的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力争培育1-2家国家级研发平台。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38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1.规模企业工业增加值≥5%
2.完成企业兑现各项政策奖励≥95%
产出指标: 3.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6户
4.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8家
5.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1家
6.推动5G+互联网应用,实施“新基建”提升工程539个
质量指标: 各项支出事项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100%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0%
效益指标: 提高服务企业办事效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