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局本级主要职责:主管全县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承办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及挂牌交易工作;制定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等工作。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 开展不动产登记理论、政策和技术的研究。承担了三项事务性工件:一项是国有重点林区林地、森林林木的登记发证。二是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第三是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发证
协助国土资源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制和管理。
进贤县国土空间规划发展中心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承担全县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空间规划调整,规划许可、规划实施定位查验、规划验工核实等职责。
进贤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保障,同时为社会提供自然资源公益服务等职责。
(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市、县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规定、措施和要求;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承担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咨询;开展基层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政策调研,适时提建议和意见。
(二)组织执行辖区内建设用地计划,负责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及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用地规划的材料初审和实地路勘,办理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报批手续;参与辖区内征救土地的协商与治谈、实施和执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做好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安置标准,安置途径的告知;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确认后,依法履行听证制度程序,做好征地实施工作中的公告、登记;负责调查核实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标准,建房资格条件,公示拟报批农村个人建房农户的名单、核定标准、坐落位置等情况和批后结果,履行好现场放线、批后监管、竣工验收等职责。
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职责:为保护自然资源提供管理保障。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对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工作实施方案,起草相关工作汇报,报告材料,整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工作材料并归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局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4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04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255人,其中:在职人数21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9人。其中:
局本级: 行政编制17个,实有6人,工勤编制2个,实有8人
不动产:编制29个,实有30人
进贤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制145个,实有124人
进贤县土地储备中心:编制17个,实有12人
进贤县自然执法监察大队:编制22个,实有2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 5553.88 万元,较上年减少 2572.62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884.9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48.65 万元;其他收入 13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898.5 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收入 288.9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2.77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50 万元,其中:局本级预算:1667.90万元(基本:624.94万元,项目:802.28万元);不动产:631.04万元,国土空间规划发展中心:507.49万元,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310.02万元,自然资源执法大队:437.4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 5553.8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572.62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4751.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71.9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747.2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09.5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6.36 万元,资本性支出 65.5 万元;项目支出 802.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68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5.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6.69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784.8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731.6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03.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6.27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3747.2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08.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09.5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483.9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6.3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6.36万元;资本性支出 65.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8.68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884.9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48.65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65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115.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03.4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4029.6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91.3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562.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25.1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9.64 万元,资本性支出 12.5 万元;项目支出 855.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5.28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23.66 万元,比上年减少 48.74 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35.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5.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4 辆,执法执勤用车 12 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详见附表
(九)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部门名称 |
进贤县自然资源局 |
||||||
联系人 |
樊海 |
联系电话 |
85669368 |
||||
部门基本信息 |
|||||||
部门所属领域 |
自然资源 |
直属单位包括 |
进贤县国土空间规划发展中心、进贤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进贤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进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内设职能部门 |
综合股、转用股、地籍调查股、财务股、土地利用股等 |
编制控制数 |
245 |
||||
在职人员总数 |
216 |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
17 |
||||
事业编制人数 |
226 |
编外人数 |
|||||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
收入预算合计 |
5553.88 |
其中:上级财政拨款 |
|||||
本级财政安排 |
4884.93 |
其他资金 |
668.95 |
||||
支出预算合计 |
5553.88 |
其中:人员经费 |
3923.57 |
||||
公用经费 |
775.03 |
项目经费 |
855.28 |
||||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
9.75平方公里 |
||||
耕地保护督查限期整改率 |
>=88% |
||||||
继续做好用地报批工作 |
上报3批次 |
||||||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 |
预计发证书万余本,产权证明逾6000本 |
||||||
质量指标 |
耕地保护整改通过率 |
>=88.03% |
|||||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
=100% |
||||||
继续做好用地报批工作 |
=100% |
||||||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 |
=100%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99% |
|||||
资金拨付及项目完成及时性 |
=100% |
||||||
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集中利用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耕地红线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效果持续性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5% |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50.4 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 12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4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