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开展不动产登记理论、政策和技术的研究。承担了三项事务性工件:一项是国有重点林区林地、森林林木的登记发证。二是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第三是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发证
2)、协助国土资源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制和管理。
3)、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的数据分析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要建设研究,承担不动产登记成果应用与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4)、开展不动产登记产权制度以及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理论、政策研究。承担国土资源部交办的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调查、取证和调处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内设机构 1 个。编制人数 30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24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 6 人。实有人数 30 人,其中:在职人数 30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 631.40 万元,较上年减少 13.24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31.4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6.76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 631.4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3.24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547.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7.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15.5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9.8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 万元,资本性支出 1.5 万元;项目支出 5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53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9.3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 万元;事业运行支出 504.1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04.1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4.6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4.5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9.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515.5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91.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9.8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 万元;资本性支出 1.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5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631.4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26.76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9.31 万元,事业运行支出 504.1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4.54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547.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6.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15.5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9.8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 万元,资本性支出 1.5 万元;项目支出 5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3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53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系统对接项目情况说明
进贤县不动产系统与税务,房管系统数据对接可行性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2018年5月16日,《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解决群众“办证难”的问题。2018年7月31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中要求,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
2:项目主要内容
为满足不动产登记与税务,房管部门加强信息互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可以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共享服务,开发接口,满足相关部门日常业务工作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验及向相关部门获取相关信息。
二、项目立项必要性
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文件提出“加快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大力推进网上受理审核、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加强登记纳税衔接、深化登记金融协同、不断延伸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等九项意见。同时,《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效率窗口作风建设提升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全省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践应用范围,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
依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建设,实现网上在线缴税目标,通过部门窗口整合、信息化建设,深化大数据应用,探索区块链技术再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应用,持续推进涉税信息的共享应用。
三、项目投入经济性
此项目主要完成上级部置的任务,打通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税务,房管部门数据共享,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
此项目投入产出比合理,做过充分的成本测算,成本控制措施科学有效。
四、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
此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能与现实需求匹配,绩效指标已经细化,量化,可衡量,指标值合理,可考核。
五、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
此项目的实施方案经过前期论证可行,制定了有效的过程控制措施和保证项目绩效可持续发挥的配套机制。
六、项目筹资合规性
此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本级财政安排,财权与事权匹配,财政投入方式合理。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 2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费是按最低标准做的预算,今年参照上年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