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组织工作部署,我县已全面完成“三区三线”的划定工作,最终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后于2022年10月14日经自然资源部批准。
为做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科学有序引导村庄规划建设,按照省、市关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推进要求,我局采取先试点,后展开的方式分步完成进贤县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于2022年7月14日完成了第一批村庄规划编制的公开招投标工作,启动了第一批21个试点村庄规划编制(每个乡镇1个,含5个省级和4个市级帮扶村)工作。目前,第一批已经形成稳定成果的有9个(5个省级和4个市级帮扶村),第二批62个村庄规划编制(含11个省级和1个市级帮扶村)工作已经县政府批准,正在组织开展招投标。
(二)服务经济发展,全力保障建设用地需求。
多措并举,努力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一是认真开展日常用地报批工作。今年以来已组织上报用地批次5个,总面积882.1695亩,其中新增面积261.258亩,共获得3个批次的批复,面积152.607亩,其余2个均组卷上报省厅、市局。二是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三)强化依法用地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上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件,用地面积146237.7㎡,其中耕地面积4109㎡,收缴罚没款人民币556547.21元(伍拾伍万陆仟伍佰肆拾柒元贰角壹分整)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和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辖区内深入非煤矿山开采现场,认真开展安全巡查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无证开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关闭和执法部门查处。
(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民生安全和基础性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登记财产便利度,不断完善基础数据,优化办证流程,压缩办结时限,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20824件,其中办理首次登记1411件,一般转移登记6916件,变更登记1686件,抵押登记6830件,注销抵押登记2972件,更正登记28件,补换证登记61件,协助司法查解封登记669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863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6879张,完成农房确权登记发证900宗。为企业群众开具各种不动产查询证3500份,接待公检法纪检委等部门查询5300余次。
(五)加强党的建设,带好队伍抓好人员管理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干部理论武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风险防控预警。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内设机构 14 个。(下辖办公室、人事科、信息中心、土地调查科等14个机关科室)。编制人数 34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17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17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 47人,其中:在职人数 28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9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 1667.9万元,较上年减少 2449.61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67.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5.18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 1667.7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449.61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865.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448.8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15.0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23.6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4.8 万元,资本性支出 42 万元;项目支出 802.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68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802.28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4.3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4.33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512.8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23.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0.6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8.15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515.0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23.6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400.4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8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4.89万元;资本性支出 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3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467.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5.18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4.34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312.8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0.68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665.6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2.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81.0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6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9.89 万元,资本性支出 10 万元;项目支出 802.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02.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23.66 万元,比上年减少 48.74 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4 辆,执法执勤用车 12 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8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安排。
公务接待费 8 万元,比上年增(减) 2 万元, 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万元, 主要原因是所有车辆均为下属事业单位使用,运行维护费由下属事业单位自行承担。
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