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是:是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组成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 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对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弃物 、辐射环境、有毒化学品、清洁生产以及机动车排气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协调管理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考核评价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按照“抓重点,上水平;求突破,创特色”的总体思路,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强化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生态示范创建为引领,以提升生态文明意识为导向,进一步稳定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我县的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环境支撑。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内设科室6个,包含办公室,综合股、大气环境股、水生态环境股、土壤与自然生态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编制人数7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数7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2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1人;退休人员小计17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51.34万元,比上年增加809.34万元,增长65.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预算的其他支出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9.34万元;其他收入60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051.34万元,比上年增加809.34万元,增长65.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预算的其他支出所致。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5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9.3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0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0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9.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2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9.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9.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4.84万元;资本性支出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51.34万元,较上年增加209.34万元,增长16.9%。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9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5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9.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719.80万元。较上年增加594.84万元,增加47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预算的其他支出所致。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预算内项目资金。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4.5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4.50万元,比上年减少0.5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南昌市进贤生态环境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节能环保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大气: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五)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反映政府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七)节能环保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八)节能环保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