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等,下同)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涉及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统一管理计量工作。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依法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基层监管体制,构建基层食品药品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大力推广使用“江西省工商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推行全程无纸化办公,实行电子签名、电子营业执照等“一次不跑”行政审批改革。二是更新工作观念,主动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市场监管部门实践的新要求。三是网上办事与窗口建设两手抓,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四是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难题。五是企业名称登记改革,省市局将试点逐步下放权限至县局,以后的省、市级名称将不再需要上报到省、市局审批,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赢得时间。还将逐步放开注销名称库,将不再限制三年后才能使用注销名称。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为达到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过程是艰辛的,却为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注入了极大的能量,下半年我局工作还是以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不断强化服务举措,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力争检测中心指标扩项
在现有的检测中心检测能力和检测项目的基础上,通过添加检测设备、加大人员培训等方式,力争检测中心指标扩项,并努力争取国家立项,获得国家专项资金,使得检测中心能够承接更多的检测项目,更有利于为我县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3、加大食品药品抽检力度
加大对县本级食品抽检力度,按县本级千分之四的比例进行抽检,力争涵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以大的抽检量真实反映我县的食品质量状况。积极承接省、市级下达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加大抽检的靶向性、准确性。积极完成省、市下达的药品抽检任务,全力配合省、市医疗器械抽检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本级机关单位。
(一)编制情况:本部门共有编制249个,其中:行政编制121个、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28个。
(二)实有人数情况:本部门实有人数377人,其中:在职253人;退休124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133.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77.08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00万元,其他收入7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133.08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77.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8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1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2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7%。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3.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0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1%;住房保障支出188.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3%。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1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75%;商品和服务支出757.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1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4%;其他资本性支出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77.08万元,较上年增加10.23万元,增长0.45%。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7.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3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64%;住房保障支出68.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03%。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跟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跟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5万元,跟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跟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跟上年持平。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23.96万元,比上年增加30.46万元,增加原因是执法用车10辆和快检车1辆纳入本年预算,新公务员增加交通补贴。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5万元。
3、政府性基金情况:本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部门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当年收入:指预算年度当年的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等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等。
4、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