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林业局单位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县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和公益林管护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同时搞好国有林场、森林苗圃、森林公园以及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三).承办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单位造林绿化;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财股、防灾减灾股、产业股、林政股、造林股。
本单位2021年年末职工人数89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1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在职人员减少原因是死亡2人,退休5人,调离1人,离休死亡1人。合计减少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单位收入总计5944.81万元,比上年减少2754.25万元,减少31.66%,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项目减少。
本年度单位支出总计5944.39万元,比上年减少4168.99万元,减少41.22%,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5702.81万元,占 96%;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经营收入0万元,占 %;其他收入 242 万元,占 4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5944.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944.39万元,较2020年减少4168.99万元,下降41.22 %,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41万元,较2020年减少43.1万元,下降99.05%,主要原因是:县政府收回存量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47.83万元,占23%;项目支出4596.56万元,占77%;经营支出0万元,占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0.48 万元,决算数为570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55万元,决算数为6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二)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5.1万元,主要原因是:天然林项目资金追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30.64万元,追加预算数330.64万元,主要原因是:造林项目资金追加。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6.74万元,决算数为5206.29万元,追加预算数4349.55万元,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除治项目及造林项目资金等追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03万元,决算数为4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
(六)其他支出等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41.58万元,追加预算数241.58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资金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7.8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89.24万元,较2020年减少94.97万元,下降11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1万元,较2020年减少60.12万元,下降33.51%,主要原因是: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7.7万元,较2020年增加50.95万元,增长25.77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发放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1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采购公务车一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万元,决算数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 53.62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9.29万元,下降42.4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万元,决算数为 9.76万元,完成预算的62.97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81万元,增长40.48%。批次68次,国内接待人次752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2.93 万元,下降1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采购公务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35.38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83万元,增长41.36 %。车辆保有量2辆,本年无新购车量。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9.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3万元,增长7.02 %,主要原因是:1、新冠疫情费用增加,2、行政执法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单位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87.3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40.74%。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中央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生态公益林补偿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态公益林补偿及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0]38号)文件,下达进贤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88.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5.42万元。我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2.5214万亩。2021年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强化“禁火”、“禁伐”、“禁荒”、“禁猎”、“禁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境内及县城周围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的森林植被保护力度,全面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效益。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态公益林补偿及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0]38号)文件,下达进贤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88.0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92.54万元。省下达我县中央公益林补偿面积22.528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2.5288万亩(国有林0.779万亩、集体补偿面积11.7498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0万亩。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进贤县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进贤县2021年中央和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通知》(进财字[2021]148号)文件精神,国家级公益林国有部分1.32239万亩、集体和个人部分11.19901万亩,省财政差额补偿至标准21元/亩。省级公益林面积10万亩,补偿标准21元/亩。因此,2021年度县财政下拨到国有单位及乡镇、村、组、农户按21元/亩,共计下发公益林补偿金472.95万元,资金执行率96.9%。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依法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一是严格执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赣财资环[2019]4号),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公益林补偿资金安全运行;二是公益林补偿资金由县财政局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三是通过财政对林农补偿基金实行专帐管理,实行“一卡通”形式发放,确保管护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公益林补偿面积22.5214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2.5214万亩,省级公益林10万亩),管护支出补助标准为21元/亩,下发公益林补偿金472.95万元,资金执行率96.9%。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县共完成公益林管护面积22.5214万亩,具体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1.32239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11.19901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10万亩。
(2)质量指标:管护合同签订率、管护任务完成合格率、补偿资金使用规范率、补偿资金发放“一卡通”使用率均为100%。
(3)时效指标:当期管护任务完成率、补偿资金发放兑现率、年度检查当年开展完成率均为100%。
(4)成本指标:国有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21元/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经济补偿支出17.85元/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管护劳务补助支出3.15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初步估算,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达10亿元。
(2)社会效益指标
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为70人,公益林林权所有人人均增收160元,带动生态旅游等发业发展320万元。
(3)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和林分结构明显改善。
(4)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明显,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林权所有人和管护员满意度为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自评结果为好,拟按程序予以公示公开。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昌市进贤县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021年度 区域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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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名称 |
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
||||
设区市主管部门 |
南昌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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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
进贤县林业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进贤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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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情况 |
|
年度预算数(A) |
全年执行(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488.01 |
472.95 |
96.91%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95.42 |
191.82 |
98.15% |
||
省级资金 |
292.59 |
281.13 |
9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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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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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公益林补偿面积22.528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2.5288万亩,省级公益林10万亩)。 |
根据当年公益林调整完成公益林补偿面积22.5214万亩,管护支出标准为21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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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 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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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0.779 |
1.32239 |
|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11.7498 |
11.1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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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公益管护面积(万亩)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管护合同签订率 |
≥90% |
95% |
|
|
管护任务完成合格率 |
≥90% |
100% |
|
||
补偿资金使用规范率 |
≥95% |
100% |
|
||
补偿资金发放“一卡通”使用率 |
≥95% |
100% |
|
||
时效指标 |
当期管护任务完成率 |
≥90% |
100% |
|
|
补偿资金发放兑现率 |
≥95% |
100% |
|
||
年度检查当年开展完成率 |
≥90% |
100% |
|
||
成本指标 |
国有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元/亩) |
21 |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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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经济补偿支出(元/亩) |
17.85 |
17.85 |
|
||
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管护劳务补助支出(元/亩) |
3.15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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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亿元)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人) |
≥70 |
70人 |
|
|
公益林林权所有人人均增收(元) |
≥10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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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万元) |
2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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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
促进林分结构改善程度(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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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否) |
是 |
是 |
|
|
自然生态系统是否保持完好(是否) |
是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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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 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林权所有人满意度 |
≥80% |
95% |
|
管护员满意度 |
≥8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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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县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和公益林管护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同时搞好国有林场、森林苗圃、森林公园以及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三).承办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单位造林绿化;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财股、防灾减灾股、产业股、林政股、造林股。
本单位2021年年末职工人数89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1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在职人员减少原因是死亡2人,退休5人,调离1人,离休死亡1人。合计减少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单位收入总计5944.81万元,比上年减少2754.25万元,减少31.66%,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项目减少。
本年度单位支出总计5944.39万元,比上年减少4168.99万元,减少41.22%,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5702.81万元,占 96%;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经营收入0万元,占 %;其他收入 242 万元,占 4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5944.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944.39万元,较2020年减少4168.99万元,下降41.22 %,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41万元,较2020年减少43.1万元,下降99.05%,主要原因是:县政府收回存量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47.83万元,占23%;项目支出4596.56万元,占77%;经营支出0万元,占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0.48 万元,决算数为570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55万元,决算数为6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二)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5.1万元,主要原因是:天然林项目资金追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30.64万元,追加预算数330.64万元,主要原因是:造林项目资金追加。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6.74万元,决算数为5206.29万元,追加预算数4349.55万元,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除治项目及造林项目资金等追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03万元,决算数为4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
(六)其他支出等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41.58万元,追加预算数241.58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资金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7.8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89.24万元,较2020年减少94.97万元,下降11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1万元,较2020年减少60.12万元,下降33.51%,主要原因是: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7.7万元,较2020年增加50.95万元,增长25.77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发放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1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采购公务车一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万元,决算数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 53.62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9.29万元,下降42.4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万元,决算数为 9.76万元,完成预算的62.97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81万元,增长40.48%。批次68次,国内接待人次752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2.93 万元,下降1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采购公务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35.38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83万元,增长41.36 %。车辆保有量2辆,本年无新购车量。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9.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3万元,增长7.02 %,主要原因是:1、新冠疫情费用增加,2、行政执法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单位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87.3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40.74%。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中央公益林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生态公益林补偿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态公益林补偿及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0]38号)文件,下达进贤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88.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5.42万元。我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2.5214万亩。2021年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强化“禁火”、“禁伐”、“禁荒”、“禁猎”、“禁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境内及县城周围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的森林植被保护力度,全面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效益。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生态公益林补偿及省级林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0]38号)文件,下达进贤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488.0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92.54万元。省下达我县中央公益林补偿面积22.528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2.5288万亩(国有林0.779万亩、集体补偿面积11.7498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0万亩。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进贤县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进贤县2021年中央和省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通知》(进财字[2021]148号)文件精神,国家级公益林国有部分1.32239万亩、集体和个人部分11.19901万亩,省财政差额补偿至标准21元/亩。省级公益林面积10万亩,补偿标准21元/亩。因此,2021年度县财政下拨到国有单位及乡镇、村、组、农户按21元/亩,共计下发公益林补偿金472.95万元,资金执行率96.9%。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依法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一是严格执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赣财资环[2019]4号),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公益林补偿资金安全运行;二是公益林补偿资金由县财政局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三是通过财政对林农补偿基金实行专帐管理,实行“一卡通”形式发放,确保管护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公益林补偿面积22.5214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2.5214万亩,省级公益林10万亩),管护支出补助标准为21元/亩,下发公益林补偿金472.95万元,资金执行率96.9%。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县共完成公益林管护面积22.5214万亩,具体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1.32239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11.19901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10万亩。
(2)质量指标:管护合同签订率、管护任务完成合格率、补偿资金使用规范率、补偿资金发放“一卡通”使用率均为100%。
(3)时效指标:当期管护任务完成率、补偿资金发放兑现率、年度检查当年开展完成率均为100%。
(4)成本指标:国有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21元/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经济补偿支出17.85元/亩,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管护劳务补助支出3.15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初步估算,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达10亿元。
(2)社会效益指标
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为70人,公益林林权所有人人均增收160元,带动生态旅游等发业发展320万元。
(3)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和林分结构明显改善。
(4)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明显,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林权所有人和管护员满意度为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自评结果为好,拟按程序予以公示公开。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昌市进贤县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021年度 区域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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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名称 |
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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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主管部门 |
南昌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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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
进贤县林业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进贤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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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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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数(A) |
全年执行(B) |
预算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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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488.01 |
472.95 |
9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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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95.42 |
191.82 |
9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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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金 |
292.59 |
281.13 |
96.08%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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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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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公益林补偿面积22.528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2.5288万亩,省级公益林10万亩)。 |
根据当年公益林调整完成公益林补偿面积22.5214万亩,管护支出标准为21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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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 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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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0.779 |
1.32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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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11.7498 |
11.1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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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公益管护面积(万亩)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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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管护合同签订率 |
≥9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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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护任务完成合格率 |
≥90% |
100% |
|
||
补偿资金使用规范率 |
≥95%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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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资金发放“一卡通”使用率 |
≥95% |
100% |
|
||
时效指标 |
当期管护任务完成率 |
≥90% |
100% |
|
|
补偿资金发放兑现率 |
≥9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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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检查当年开展完成率 |
≥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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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国有生态公益林管护支出(元/亩) |
21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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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经济补偿支出(元/亩) |
17.85 |
17.85 |
|
||
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管护劳务补助支出(元/亩) |
3.15 |
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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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亿元)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人) |
≥70 |
7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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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林林权所有人人均增收(元) |
≥10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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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万元) |
200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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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是否明显) |
是 |
是 |
|
|
促进林分结构改善程度(是否明显)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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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否) |
是 |
是 |
|
|
自然生态系统是否保持完好(是否)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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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 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林权所有人满意度 |
≥80% |
95% |
|
管护员满意度 |
≥80% |
95%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