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证件的申报、发放和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森林、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湿地保护及其管理、湿地保护项目的申报、有关资料的汇总、统计、建档工作,开展与湿地保护组织的交流、合作。进行保护区项目建设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内设机构 1 个。编制人数 23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5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 18 人。实有人数 38 人,其中:在职人数 33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5 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 717.42 万元,较上年增加 187.54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49.2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9.96 万元;其他收入 368.1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47.58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 714.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87.54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714.4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87.5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34.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3 万元,资本性支出 33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 253.0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75.2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1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9.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6.4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6.0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43 万元,其他支出368.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8.1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608.2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3.6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7.7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6.5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3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64 万元;资本性支出 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49.2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9.96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 253.0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1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6.09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349.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9.9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30.9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3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单位属非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3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xx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2)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
4)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6)年度预算安排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本单位无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6.6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费 1.8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8 万元,比上年增 3.9 万元,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公务用车购置费 18 万元,比上年增 18 万元, 主要原因是由我局统一配置的上海大众宝来使用年限过长,使用频率高,车辆状况极差,已无法正常运行,经我局同意,我中心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