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林业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管理国家、省、市、县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苗圃以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造林绿化。
(四)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地方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进贤县林业局本级、进贤县木材流通综合服务中心、进贤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中心、进贤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编制人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23人。实有人数 158人,其中:在职人数 94 人;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63 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4548.24万元,较上年增加 2135.74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6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50.18 万元;其他收入 3379.3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85.9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454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35.7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4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5.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1.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2.07万元,资本性支出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82万元;农林水支出956.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0.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61万元;其他支出3379.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85.9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11.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1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0.16万元;资本性支出 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2.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6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0.1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6万元,农林水支出95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8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6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0.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2.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77万元,资本性支出4.2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60.29万元,比上年减少44.76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本部门无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7.9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此活动安排。
公务接待费 4.39 万元,比上年减 4.21 万元, 主要原因是费用预算安排上严格履行八项规定,严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6万元,比上年增 3.44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老旧,维护成本增加,二是新增车辆一辆,费用相应增加,三是业务活动增多,车辆使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减 18万元, 主要原因是无购车需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需要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