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及省市工作要求,2023年9月,进贤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各有关单位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梳理汇总,进贤县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共34件,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共两件,详情见附件。
索引号: | A22010--2023-023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进贤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23-11-14 |
名 称: | 2023年进贤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及省市工作要求,2023年9月,进贤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各有关单位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梳理汇总,进贤县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共34件,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共两件,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