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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国有林业资源(林地7248.70亩)30年特许经营权信息披露表

时间: 2023-12-06 15:45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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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进贤县国有林业资源(林地7248.70亩)30年特许经营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3126   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13

延期处理方式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项目简介

一、项目挂牌价格: 人民币25,805.37万元;

二、项目概况:进贤县林业局拥有的7248.70亩的林地资产,林地资产分布于进贤县香炉峰林场前岭分场及石灰岭分场等

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转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按原渠道、无息退回。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经营权转让,标的现状以实地展示的为准。

二.投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届时不论品质是否变质或实际数量是否有损减,均不影响竞价成交总价,经纪代理公司、转让方均不承担标的物可使用性或完整性的担保责任。

三.标的所有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23)第10535号评估报告(如有需要可从出让方处查询)

四.风险提示:以林地实际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一经竞价,视为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充分考虑标的现状对自身使用的影响,表明对标的现状(含瑕疵)的确认与认可,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未查看标的的竞买人相关责任自负,产权机构和出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出让方可在其职能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竞得人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竞得人在承包经营中出现安全责任等事故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概不负责。

六.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标的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所在银行的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名: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进贤县中山大道支行,账号:190255685198,行号:104421019999
竞买本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为2580万元,以银行转账或保函的形式支付均可
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付清全部所需支付的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按原渠道、无息退回。
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转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按原渠道、无息退回。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凡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以报名申请此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易方式

报名截止时仅有一位报名的,按协议转让;有两位(含两位)以上报名,则采取递增竞价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立受让方。拍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一切交易活动均按照拍卖法程序、规则与拍卖文件内容规定进行。

申请受让需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林权价款由受让方自成交之日起六十日内须将总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帐户;

2、产权交易佣金或拍卖佣金伍万元整由受让方自成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汇入产权经纪公司或拍卖公司指定帐户;

3、受让方支付完以上款项后方能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若受让方未按挂牌要求支付完毕全部应付款项,则已交纳的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该款项及该标的,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佣金、再次交易差价等)的,转让方有权追偿;

4、合同签订时间:交清全部款项之日起六十日内,与受让方签订合同;

5、交付时间:双方合同约定。

联系方式:

经纪公司:南昌卓成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文女士:1777009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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