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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财政局2023年三季度直达资金实施情况报告

时间: 2023-12-20 16:05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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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切实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对预算指标、资金支付等切实加强了督促协调。现将2023年三季度直达资金支出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达资金情况

   截止9月30日,我县共收到直达资金117148.84万元,其中中央安排92661.01万元,省级安排20613.43万元;目前直达资金实际支出66151.52万元,全县直达资金支付率达56.5%。收到的直达资金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77455.84万元,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困难群众和补助经费等资金;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2512万元,主要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三是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6959万元,主要为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四是专项转移支付225万元,主要是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二、经验做法

我县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直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财办预﹝2020﹞111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在资金拨款渠道上,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督促各用款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下发资金指标文件后及时将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按照要求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中对直达资金预算指标进行标识,在预算指标文件下达后3日内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在资金支出后3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三、执行研判

截至9月30日,上级共下达我县直达资金117148.84万元,已分配到部门117148.84万元,未分配0万元,分配率100%。

(一)直达资金支付情况。已分配直达资金117148.84万元,已支付66151.52万元,支付率45.2%,未支付50997.32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直达资金支出66151.52万元。主要是就业补助资金351.54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406.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485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2213万元;优抚对象补助809万元等。

(二)未支付的直达资金情况。未支付的直达资金50997.32万元,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补助项目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未确认项目单位,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项目正在实施中,无法将指标录入一体化系统。

四、政策效果

1.支持保就业:发放就业补助资金351.54万元,其中:就业见习人员82人,发放金额50.82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49.59万元,发放人数459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416人,发放补贴214.29万元;发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78.98万元;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23人,发放资金2.3万元;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290人,发放补贴8.7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9人,发放补贴5万元。

2.支持保基本民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213万元 (中央财政),惠及参保人数103618人;医疗救助2023年资助参保人数29425人,资助参保资金951.53万元,救助人次88124人次,救助金额 3578.51万元; 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贴13944.86万元,其中城乡低保13124.11万元;孤儿补助333.12万元;特困供养及护理费发放2192.2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777.73万元,享受补贴14099人;优抚对象补贴 2535.81万,惠及对象3723人,有效兜牢民生底线,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528.26万元,用于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改善薄弱环节和提升办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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