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隆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568吨/年医药原料药建设(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www.cqlonglife.cn/cn/newsshow.asp?Id=30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请到“江西隆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联系“王先生”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cqlonglife.cn/cn/newsshow.asp?Id=2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wanghaixiang-2008@163.com)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内容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江西隆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