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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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010--2023-066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6-23
    名  称: 【意见采集采纳情况】《进贤县滨湖大道周边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意见采集采纳情况】《进贤县滨湖大道周边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意见采集采纳情况】《进贤县滨湖大道周边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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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贤县滨湖大道周边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为切实做好滨湖大道周边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确保滨湖大道周边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项目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进贤县城区规划内农房征收补偿办法》(进办发〔2018〕3号)规定,本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阳光操作”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由县住建局牵头草拟了《进贤县滨湖大道周边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523日至622将其送到民和镇政府民和镇政府将该方案张贴到被征迁村组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将文件发送到县直有关部门、县政府法律顾问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结束后,对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将方案中的人口认定时间进行了明确,认定截止时间确定为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将实物安置过渡期限、过渡期生活补助期限调整24个月;对要求明确安置房具体楼栋的意见未采纳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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