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索引号: A22010--2024-01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3-27
    名  称: 【起草说明】《进贤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起草说明】《进贤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起草说明】《进贤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字体:

    、起草背景

    1.法律法规的修订与颁布:由于“两项改革和两场疫情”的发生(“两项改革”,指政府机构改革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两场疫情”,指非洲猪瘟疫情和新冠肺炎疫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并分别于2021年5月1日2023年3月1日施行2020年10月17日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并于2021年4月15日施行。

    2.南昌市政府根据本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2022年12月29日修订印发了《南昌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鉴于上述原因,为切实做好我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领导指示,我局修订了《进贤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

    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更加及时、有效地处置重大动物疫情,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照2017年制定的《进贤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梳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或修改,使本预案与上级精神更加契合

    在起草形成初稿我局又及时征求了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意见,收到相关修改建议和意见。

    三、主要修订内容

    1.对动物疫病病种和疫情划分调整。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和疫情的划定,在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等四个级别的突发动物疫情中新增了病种“小反刍兽疫”,同时在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等三个级别的突发动物疫情中删除了病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对四个级别的突发动物疫情的划分部分描述有小幅度调整。另外对非洲猪瘟的疫情分级,明确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2.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调整。为使各项工作与实际更相适,根据我县各单位职能和职责划分,调整了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指挥机构的组成,修改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中明确了违法违规的查处,删除了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职责的规定和在Ⅰ级响应中的工作事项

    3.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增加了报告的内容,并对病料的采集作了明确规定。

    4.在附则中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定义描述略有改动,与上位文件相统一。

    分享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