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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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A22160-0102-2024-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4-03-22
    名  称: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职责、内设机构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职责、内设机构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职责、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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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职责、内设机构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业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城乡建设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指导编制村镇规划及村庄规划。

    (三)负责对全县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已批建设工程实施放线、验线及工程竣工后规划核验工作。

    (四)负责依法对全县城市规划区内已审批的各项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负责全县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规划档案的收集,按规定移交给县住建局城市建设档案馆进行整理、保护并提供使用。

    (五)负责研究拟定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房屋建设、建筑科技创新、建筑节能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并指导实施,实行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市场准入,建设监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及工程评优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管理及建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工程建设分包活动和分包合同备案;负责各类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资格管理,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负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执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问题的投诉,调解招标投标活动纠纷;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及评标专家的日常监管;指导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以及以设计为主体的各类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组织推广建筑行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八)负责制定全县建筑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全行业建筑经济的统计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市政道路,低洼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重大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推进工作。

    (十)负责拟定全县住房保障、房地产业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房地产市场进行统计、监测,推进房地产信息网络化建设。

    (十一)负责做好全县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权属登记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立《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对全县各类房屋产权产籍档案和面积测绘资料进行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补偿安置标准,并负责指导、监督征收实施工作;负责审核县重点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十三)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各类房屋的重置价、市场指导价,并定期公布;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负责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房地产中介企业资质、房地产评估企业资质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管理工作;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核发《房屋租赁证明》;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督导工作。开展危房鉴定工作,并建立危房鉴定档案;对新建房屋开展白蚁预防和蚁害房屋开展灭治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行风建设、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2014年12月31日进府办发[2014]131号文件批复的三定方案,县住建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建筑管理科、城乡规划编审科、用地规划科、规划督查核验科、人防管理科等8个股室因全县机构改革,涉及职能调整,我局城乡规划等职能将划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职能划入,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职能正式归并。为理顺单位职能,更有利于开展工作,立足当前职能调整实际,我局拟将内设机构调整为以下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与发展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建筑市场监管股、人防管理股2024年3月1日,人防管理股已划转至县发改委)、消防管理股、村镇建设股。住建局局属单位有:建设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相关科室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机关政务、事务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监督本系统财务管理;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宣传和计划生育;负责归口管理工、青、妇工作,组织下属单位年度管理考评;负责全局安全保卫、依法行政、社会综合治理、民族宗教、普法教育、统计、信访、双拥等工作;负责与县财政及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负责承担住建系统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利企便民服务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县住建系统依法行政和监督执法工作,指导住建系统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住建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

    三、住房保障与发展股

    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发展、住房改革、人才安居、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建设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与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改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负责处理有关房改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原按标准价购买的房改售房、补贴出售过渡全产权工作,统筹指导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出售、出租等工作。牵头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拟订棚户区改造政策、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负责全县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房屋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行业活动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备案监督管理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县房地产网络信息化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工作,编制房地产形势分析报告;承担房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及项目管理;承担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核发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品房交易、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县房地产业协会工作;负责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

    五、建筑市场监管股

    综合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咨询机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县建设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安全鉴定的行业管理、危房普查和房屋安全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工程质量、安全及检测机构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消防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拟定我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有关的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负责对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村镇建设股

    负责拟订全县小城镇建设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小城镇建设规模的相关工作;参与村镇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指导乡、镇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村镇房屋及公共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参与村镇建设中的国家级试点镇和省、市重点镇、示范镇、特色小镇的建设指导工作。

    进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曾志成

    联系电话:0791-8566303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进贤县民和镇人民大道1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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