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水利局内设机构调整为9个,为综合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农村水利股、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水旱灾害防御股、综合规划和建设管理股、县河湖长制工作股、水土保持股,总体职责为:
(一)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二)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三)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四)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五)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八)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九)开展水利科技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洪抗旱灾害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内设机构职责为:
(一)综合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局重要决策和工作进行督办。
2、负责机关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及复函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文件起草、传阅和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后勤、来客接待和财产、小车管理工作。
4、负责全系统的人事、劳动、社保、工资管理和职称晋升申报工作,完成有关报表任务。
5、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机关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水利系统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工作。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
6、负责水利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配合安全保卫和综治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协和关工委的工作。
7、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经、财政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8、拟定全县水利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水利基建计划的上报、下达、资金调拨与监管工作。
9、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及基建财务统计工作。
10、负责对水利救灾、水资源、水保等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11、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水利项目融资方案并对接承办。
12、负责水利系统财务监督管理和局属建账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
13、负责做好机关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本级单位的财务信息, 为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做好预、决算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考核投资效益。
14、负责对接外部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及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地址:进贤县民和镇雁鱼塘路水利局一楼102-105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陈小平
办公室电话:0791-85663726
(二)水政监察大队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法规。
2、负责河道管护安全管理工作。
3、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4、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监测、调查、评估制订县辖区的长期供水计划和排水、排污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保护及水量分配方案。
5、负责查处全县范围内的水事案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破获水事案件。
办公室地址:进贤县民和镇雁鱼塘路水利局一楼107-11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温震
办公室电话:0791-85677204
(三)农村水利股
1、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灌溉试验工作;指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水库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等工作;
3、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指导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
4、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办公室地址:进贤县民和镇雁鱼塘路水利局二楼20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邓建华
办公室电话:0791-85677206
(四)水资源股
1、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担能力预警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2、组织实施流域区域取水总量控制,组织水量分配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制度建设;
3、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
4、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发布县水资源公报;
5、承担县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制度,组织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6、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指导拟定区域与行业节水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组织节水标准、用水定额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7、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办公室地址:进贤县民和镇雁鱼塘路水利局二楼203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焦戈君
办公室电话:0791-85677217
(五)行政审批股
1、研究拟定水利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
2、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
3、承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5、指导全县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办公室地址:进贤县民和镇雁鱼塘路水利局二楼204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万庆玲
办公室电话:0791-85677207
(六)水旱灾害防御股
1、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基层群策群防相关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工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洪旱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
5、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6、组织指导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水利工程水毁项目修复。
办公室地址:进贤县民和镇雁鱼塘路水利局二楼防御灾害股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耀星
办公室电话:0791-85663525(电话);0791-85650070(传真)
(七)综合规划和建设管理股
1、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主要综合规划,归口管理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建设专业和专项规划;
2、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3、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水利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新建、除险加固)等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验收工作,归口管理权限内水利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管理,承担权限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监管和全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权限内市场主体和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核和认定相关工作;
4、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堤防注册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降等报废工作;负责审查权限内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方案);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工程安全鉴定和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运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5、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保护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指导、监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
办公室地址:进贤县民和镇雁鱼塘路水利局二楼30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邬建江
办公室电话:0791-85677203
(八)县河湖长制工作股
1、负责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各级河长、湖长确定的事项;
2、承办河湖长制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河湖长制管理制度;
3、协调、交办、督查河湖长确定的事项;落实上级河湖长制办公室交办事项,组织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河湖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4、全面掌握辖区河道管理状况,督导各县级相关责任单位、各地开展流域突出问题整治;
5、负责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河道保护宣传;指导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室地址:进贤县民和镇雁鱼塘路水利局二楼303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熊炳炎
办公室电话:0791-85677223
(九)水土保持股
1、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
2、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全县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
3、负责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
4、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程和清洁小流域建设;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技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办公室地址:进贤县民和镇雁鱼塘路水利局二楼304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汤腊梅
办公室电话:0791-85677221